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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修改稿)》视频解读

来       源 : 市城管执法委 解读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解读方式: 视频方式

名       称: 《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修改稿)》视频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视频访谈,我是主持人王炎艳。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咸宁市城管执法委法规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童焕欢同志,童科长,欢迎您!

童焕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视频访谈,与大家进行交流,也借这个平台,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的各界朋友、广大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童科长,今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新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请您介绍一下出台该文件的背景。

童焕欢:好的,主持人。由于历史规划等原因,我市中心城区,尤其是商业区、学校、居民区和交通枢纽场站等地块相对集中,原有的配建停车泊位严重不足,且无法大规模的开辟新的地块建设停车场。加之,城区机动车增幅很快,目前城区汽车保有量有10.85万台,停车泊位有8.26万个,车泊比例仅1:0.76,与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规定的1:1.1~1.5相比,停车泊位缺口达3.6万个以上。而且,我市前期未对中心城区停车实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缺少统一的停车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信息共享不足,造成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不仅加剧交通拥堵,更是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困扰百姓交通生活的瓶颈。停车难已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城市治理的焦点难题。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小小停车位蕴含着大民生。为此,我们在原《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政规〔2019〕5号)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借鉴北京、宜昌等城市在立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市实际,修改形成了新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政规〔2022〕1号)。

主持人:听您这么说,新出台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一定是经过充分论证,那么在制定过程中经历了哪些环节呢?

童焕欢:新出台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启动前期调研准备工作,4月形成《办法》(修改稿);4至5月,广泛征求了咸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完成了合法性审查等各项程序性工作。6月《办法》以(咸政规〔2022〕1号)文件印发实施,有效期5年。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日发布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政规〔2019〕5号)同时废止。

主持人:好的。请童科长介绍一下新出台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将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

童焕欢:此次出台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的总体目标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缓解“停车难”的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市民“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理念,实现打造“全城一个停车场”的目标,促进我市停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主持人:请童科长介绍一下,新出台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童焕欢:新出台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相较原《办法》,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一是强化停车理念。在第一条中增加“强化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理念”。城市的文明、有序,离不开严管重罚、规范引领。我们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全城一个停车场”目标,强化市民“有偿服务”的停车消费观念。

二是加大融资力度。在第七条“政府可以采用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多元化的方式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实行有偿使用”后增加了“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企业通过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加大融资力度”的内容。

三是推行错时共享。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增加“鼓励住宅小区在保障安全和基本满足本小区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结合小区实际,推行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四是推进智慧停车。将第二十九条和四十条中的本市停车泊位信息系统,改为咸宁智慧停车系统。整合全市停车资源,在市政府的主导下,由市城管执法委牵头完成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大商业综合体、学校、农贸市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停车场资源及数据在咸宁智慧停车系统的接入,打造“全城一个停车场”。

五是形成倒逼机制。将第三十条“停车收费按照不同类别,实行不同的收费定价方式”修改为“停车收费应当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区域、不同地段和不同时段,实行差别化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中心区高于外围区、长时停车平均费用高于短时停车”的要求,重新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停车场泊位的收费标准进行物价审批,促使车主“短停快走”,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率。

六是统一免费时长。将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足60分钟的车辆、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修改为“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费的政策差异造成的停车资源使用不均,泊位利用率不高,甚至长期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现象,参照全国、全省标准,将免费停车时长统一至30分钟,解决机动车长时间占用道路停放的问题。

主持人:那么对于如何推动解决停车难问题,我们将会采取哪些措施呢?

童焕欢:按照《咸宁市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八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修改完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咸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停车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城市体检,普查摸清城区停车设施现状,完善基础资料台账,建立详细、准确的数据库。按照立足现实、适度超前、着眼长远的原则,编制《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落实配建标准。

三是增加停车供给。利用城区范围空闲地、边角地、闲置土地等开发利用价值较低地块增设小微停车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小区道路、绿地、广场及楼栋之间等闲置地,因地制宜施划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鼓励停车产业化,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积极性。

四是共享停车盘活资源。推动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对社会开放共享;鼓励商圈停车场夜间优惠开放。引导物业小区停车泊位错时共享,盘活停车资源。

五是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规范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定价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确定;实施小区地上停车收费管理,均衡有车与无车业主间的利益。

六是推广智慧停车服务。推进停车资源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的诱导系统,逐步完成智能泊车管理全覆盖,有效提升市民群众停车体验以及现有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七是加强停车管理。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实现停车管理数据、视频等资源共建共享共用,严管重罚治违停,保障出行秩序。

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介的散发辐射作用,广泛宣传和讨论,凝聚“停车应入位,停车应交费,违停应受罚”的社会共识。

主持人:通过童科长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新出台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为中心城区解决停车难问题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共同担当作为和狠抓落实下,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感谢童科长做客本期视频访谈栏目!

童焕欢:谢谢主持人!衷心期待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咸宁市城市管理事业的发展,真诚祝福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越办越好!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网友们的支持和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相关解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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