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区夜景灯光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市城管执法委 解读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4日 解读方式: 问答解读
名       称: 《咸宁市城区夜景灯光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答:经过近三年多的科学打造和提升,咸宁中心城区的夜景照明发展迅速,主城区已形成了众多灯光成片的夜间景观带,特色鲜明的街景亮化体系已初具规模。2021年出台的《咸宁城区夜景亮化总体规划》,明确了咸宁城区夜景灯光的发展方向,而对于今后夜景灯光建设和管理工作方面,目前尚缺乏指导性的政策依据,为此政府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针对设计、建设、维护进行审核和监督的体制,来规范、约束夜景灯光实施行为的管理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借鉴宜昌等城市在立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制定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达到夜景照明设施设置合理、养护及时、启闭有序、运行安全的工作目标。促进咸宁夜景灯光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集中高效、统一管理的总体目标,推动咸宁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四、《办法》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指导思想鲜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创新、协调、绿色”的发展理念, 结合咸宁本地经济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量力而行,彰显地方特色。
二是适用范围清晰。《办法》有效界定了夜景灯光的适用范围为政府确定并公告的市级管理区域和应当设置夜景灯光的构筑物或区域。
三是责任分工明确。《办法》首次明确了夜景灯光专项规划的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单位;明确了城区夜景灯光建设年度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监督指导、协调管理单位;明确了各种不同情形下的项目建设主体、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
四是管维措施详实。《办法》首次提出夜景灯光运维常态化的管理模式。对运营方式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采用“集中控制、分区控制和单体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季节变化按照规定的模式启闭,以改变夜景灯光设施维养不到位、运营模式不统一的现状,提升了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效率。
五是引进监督考察机制。《办法》提出要建立监督协调的长效管理机制。首次提出,夜景灯光行政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如通报、处罚等,对灯光设施责任主体的建设、运维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五、《办法》制定过程中经历了哪些环节?
答:《办法》于2021年12月启动准备工作,2022年2月完成第一稿,2022年6月形成第二稿,6月广泛征求了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完成了合法性审查等各项程序性工作;7月经市领导签批到市司法局审查,8月市司法局提出审查意见,9月在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10月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