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围挡设置规范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市城管执法委 解读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城市围挡设置规范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制定背景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讲话精神,践行城市是人民的城市重要理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我市中心城区的施工围挡的管理,提升围挡的适用性、安全性、美观性,助力城市形象和品质提升,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的更舒心、更美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咸宁市城市围挡设置管理工作机制》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市城管执法委市政管理处联合市容环卫科、法规科草拟了《咸宁市城市围挡设置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年6月22日,联系法律顾问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6月30日向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发集团等8家单位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7条,全部采纳,出现的不同意见经沟通协商,已经达成一致。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下列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公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以及维修或养护施工;商业门店装饰装修、户外广告设置、临时物料堆放和其他各类临街、临时占道等施工;待建地块、收储用地、其他新增建设用地的管理。
二是明确了基本原则。围挡设置管理遵循统一标准、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公众监督的原则。
三是明确了各方责任。各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施工项目围挡设置管理工作负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市住建局负责对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负行业管理责任;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以及商业门店装饰装修、户外广告设置负行业管理责任;市自规局负责对待建地块、收储用地、其他新增建设用地负行业管理责任;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网络通信及学校、医院等实施的施工活动,按照部门行业分工负责;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围挡设置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