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解决“停车难”问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       源 : 市城管执法委 解读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解决“停车难”问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形势之要。2021年5月7日,国办函〔2021〕4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停车管理工作已列入国务院、部委层面。随着我市当前停车形势的变化和现阶段城市发展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二)现实之需。据数据显示,我市城区汽车保有量(10.85万台)与停车位(8.26万个)比例达1:0.76,与同类城市相比基本解决了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但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规定的1:1.1~1.5泊车比,停车泊位总数仍有缺口,需停车位119358~162761个,总缺口36756~80159个。而在机动车辆逐年剧增与停车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多重因素挤压下,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停处罚力度过小、泊位利用率低下等现象日益增多,致使停车难现象没有从源头上得到真正缓解。
(三)科学管理之必然。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停车设施总量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原因,严重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和老百姓出行,如何改善管理问题是目前停车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出台《实施方案》是从多个方面来应对停车场管理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进一步改善城市停车生态环境。
二、主要思路
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坚持“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原则,强化市民“公共泊位有偿使用,谁使用谁付费”的观念,修改停车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停车设施等级标准、评定办法及备案制度,完善设施管理、价格管理、综合执法等联动机制,规范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解决停车位供需不足、时空分布不均带来的停车难矛盾,实现停车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其中第二部分工作重点包括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规划引领、增加停车供给、共享停车盘活资源、完善停车收费政策、推广智慧停车服务、加强停车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全市新增停车泊位3万个,全面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逐步构建“有位、有序、有偿、共建、共享、共治”停车格局。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修改完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咸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停车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城市体检,普查摸清城区停车设施现状,完善基础资料台账,建立详细、准确的数据库。按照立足现实、适度超前、着眼长远的原则,编制《市中心城区停车场(所)专项规划》,落实配建标准。
三是增加停车供给。利用城区范围空闲地、边角地、闲置土地等开发利用价值较低地块增设小微停车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小区道路、绿地、广场及楼栋之间等闲置地,因地制宜施划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鼓励停车产业化,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积极性。
四是共享停车盘活资源。推动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对社会开放共享;鼓励商圈停车场夜间优惠开放。引导物业小区停车泊位错时共享,盘活停车资源。
五是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规范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定价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确定,实施小区地上停车收费管理,均衡有车与无车业主间的利益。
六是推广智慧停车服务。推进停车资源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停车诱导系统,逐步完成智能泊车管理全覆盖,有效提升市民群众停车体验以及现有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七是加强停车管理。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实现停车管理数据、视频等资源共建共享共用,严管重罚治违停,保障出行秩序。
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介的散发辐射作用,广泛宣传和讨论,凝聚“停车应入位,停车应交费,违停应受罚”的社会共识。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部署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督导检查等四个方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