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印发《咸宁市环境卫生作业品质提升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421226526/2022-20270 文       号 : 咸城管发〔2022〕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印发《咸宁市环境卫生作业品质提升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各县、市(区)城管局:
为规范咸宁市环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河道保洁、公厕管养作业,根据住建部《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咸宁市环卫作业品质提升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从2022年5月1日遵照执行。
附件:《咸宁市环卫作业品质提升方案》(试行)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2022年4月18日
咸宁市环境卫生作业品质提升方案
(试行)
为规范咸宁市环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河道保洁、公厕管养作业,根据住建部《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相关要求,结合咸宁市环境卫生作业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本方案试行期一年。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
(一)一般要求
1.按照人流量、车流量、商业门店密度、重要场所分布等参数,以及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和社区道路分布,道路清扫保洁分为三级:
--一级道路一般为城市主干道。包括位于主要党政机关、重要外事机构周边的道路、大型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主要交通场站、交通枢纽周边的道路、其他对城市市容有重大影响的道路;
--二级道路一般为城市次干道和主次干道之间连通道。也包括次要党政机关、一般外事机构周边的道路、中小型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道路、有固定交通线路及交通场站的道路、城市次干路及其周边主要路段。
--三级道路一般为远离党政机关、外事机构、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道路,也包括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无排水管道、路缘石和人行道未硬化等简陋的道路、其他无法划为一级、二级的道路。
2.对道路进行分级和建立台账,实行环卫作业“一路一策”分类管理,并根据城市发展变化及时对道路分级进行动态调整;
3.环卫保洁作业实行“四位一体”,即洒水、冲洗、捡拾、吸尘模式。
4.着装、工具要求。工具统一配备扫帚“一大一小”(普扫扫帚捆扎竹枝不得低于1000克,竹把长度不低于1.6米)、 簸箕、铁锹、塑料桶、电动保洁车;作业人员统一着反光标志服、帽子。
5.作业过程应做到安全、规范、文明、卫生、无明显扬尘,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市民及交通的影响。作业完成后做到地面无积泥、积水及各类废弃物,呈现本色。
6.针对特殊时段、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制定环境卫生保障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指挥以及管理工作。
(二)作业标准
1.道路“八净”两彻底:路面净、便道净、路沿净、下水口净、树池净、果皮箱净、绿化带净、保洁车净;墙根对墙根区域范围彻底、收堆收边彻底。
2.道路“八无”:无垃圾、无碎石、无果皮、无污水、无烟头、无纸屑、无粪便、无积尘。
(三)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普扫时段为每天凌晨5:00-7:00;巡回保洁时段为7:00-23:00。
2.道路清扫前,应先对路面进行洒水或清洗,避免扬尘。在7:00-9:00、16:00-19:00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得使用大扫帚(雨雪和落叶天气除外)。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时,停止人工清扫。
3.人工清扫顺序:按人行道路面、树穴及周边、车行道路面、窖井口的顺序按车行线反方向进行,作业时注意以下规范:
--在清扫中间护栏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
--白洁人字沟时要带扫1m宽的路面,将废弃物扫至沟边依次归堆,并与窖井口保持1m以上距离,避免垃圾落入窖井内;
--辅以机械洒水或清洗作业时,应先推水,后清扫。
4.按照垃圾落地限时制要求,即:主要街道、次要街道、小街巷落地垃圾分别在10, 15、20分钟内清除,对垃圾进行捡拾,顺序为:先机动车道,后非机动车道、便道。
5.快速保洁要求:保洁员对一、二级路段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每日巡回作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外环及其它路段每小时巡查保洁一遍,每日巡查时间不少于8小时。
6.对重点部位(果皮箱周边、垃圾箱桶周边、公共场所、路口、机动道边)进行清扫 ,时间60分钟,上午10:00,下午15:00前完成,绿化带每周进行彻底清理一次;
7.作业完成后,自行检查一次,确保整洁;
8.特殊天气清扫保洁作业:
--落叶季节。开展“落叶缓扫”的景观街道,应确保落叶景观效果。其他街道,要增加巡回保洁次数,并及时清运枯枝落叶。
--风天。重点捡拾飘落的塑料袋、纸屑等杂物,然后清理断枝、垃圾,待风力较小时清扫落叶。
--雨天。小雨坚持正常清扫,中雨以上无法进行清扫作业时,应在规定的正常清扫保洁时间内,利用雨水对人行道、路缘石等进行清洗,同时要保证下水口处无垃圾,防止淤堵。工作时间内雨停后,应立即组织清扫地面积水及断枝落叶等杂物。
--冰雪天。积雪清理应按照先重点部位后主要街道、先主路后支路、先慢行道后快行道、先阴面后阳面、先繁华区后边远区的基本原则进行;要做到随扫、随清、随运积雪,日堆日清除,不留雪堆,禁止雪堆垃圾戴帽;融雪剂坚持“少用、急用、重点部位 用”的原则,融雪车辆车速适当,抛洒均匀,防止撒入花坛、绿地。
9.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转运,并符合以下作业要求:
--清扫保洁垃圾应定时定点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其中普扫垃圾应于每天7:00前清理完毕,严禁将垃圾裸露堆放路面;
--不得往花坛绿地倾倒垃圾,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篦,保持下水道沟眼干净整洁无污物;
--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容器应排放整齐,容器周边无洒落。
--清扫保洁作业人员不得将垃圾、落叶或混杂泥渣的污水直接清扫、倾倒至城市雨水收集管网,不得焚烧垃圾。
(四)道路机械化清洗
1.推行道路洗洒+机扫+小养护精洗+喷雾抑尘“四位一体”作业模式。按照环卫机械化作业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主次道路每天洗洒3-4次;
--机扫按道路等级机动车道分别为1天1次、2天1次和3天1次;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分别为每3日不少于1次、每周不少于1次、每14日不少于1次。
--道路“精细化冲洗”,采取高压冲洗车+洗扫车辆+小养护组合方式开展洗地作业,主次道路每半月至少完成一次清洗周期,有绿化带隔离的慢车道按设置有停车位的路段每半月完成一次清洗周期,没有设置停车位的慢车道和人行道每个星期至少完成一次清洗周期,循环开展;
--洗扫车清扫的垃圾必须到指定地点倾倒,污水必须排入污水管网;
--特殊天气作业要求。冬季,气温低于2°C时,冲洗车、喷雾抑尘车停止作业;气温低于0°C时,洗扫车、小养护车停止作业。
--根据道路污染程度和突发污染情况,可适当增加作业频次。
2.道路清洗作业车辆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严禁在非环卫专用取水栓进行取水,作业时要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保护环境;
--不得将垃圾、淤泥、砂石冲入城市下水管网和花坛绿化带;
--遵守交规,用于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作业速度不应高于8km/h;用于道路保洁的机械化作业设备作业速度不应高于15km/h;机械化洒水及喷雾作业速度不应高于20km/h;非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40km/h。作业时应开启作业指示灯和提醒音乐,午休、夜间睡眠时段,提示音乐应调小音量或关闭,以免造成扰民;
--机械化清洗作业喷水设备水压应大于或等于300kPa;机械洒水与喷雾作业,洒水设备水压不应大于300kPa,喷雾设备水压不应大于15MPa;
--严禁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和无污染路段进行大水量、横向冲洗;
--文明、规范运行,遇到行人和路边停放车辆时应提前减小水压、水量,避免溅污;
--不得因清洗作业堵塞交通。
3.车行道全机械洗扫作业应按照“先立面、后平面、先空中、后路面”的顺序展开,作业流程应符合一下规定:
--先用高压清洗车沿车行线相同方向,按从中央线向道路两侧的顺序,对路面进行高压清洗,同时开启鸭嘴喷水口,将污水污渣冲向道路两侧的人字沟;
--视路面情况,可再用清洗车对路面进行一次冲刷,将污水污渣彻底冲刷至道路两侧。清洗车临近路面两侧人字沟作业时,因严格控制水压、水量,确保逐水流在人字沟边缘前30cm左右自然停下,避免污水污物溅到站卧石形成新污染;
--洗扫车沿道路两侧人字沟按与车行线相同方向进行洗扫作业。开启主喷嘴、扫刷、吸污装置,对人字沟及站卧石进行清洗的同时,将路面遗留的污水污渣扫至车辆吸污口吸入车厢内运走。遇路面污染较重、清洗用水量较大或路面排水不畅时,辅以人工推水,将积渍水推向下水道口。
4.快车道和慢车道之间有隔离带的,慢车道采用机械结合人工作业,先由人工进行普扫、收渣后,再用小型高压清洗车进行清洗,并直接推水至下水道。
5.人行道应采用机械结合人工方式进行清洗:
--人行道清洗前,先进行人工普扫,边打横边搜沟。人字沟人工清扫时还应带扫1m宽的路面,将废弃物扫至沟边依次归堆,并使归堆与窨井口保持1m的距离。由垃圾收集车对归堆垃圾按规定运行路线及时收集运走;
--人工普扫完成后,再用小型高压清洗车进行全面清洗,同时将站卧石一并清洗,通过调整清洗水喷嘴的位置与方向,直接将清洗污水污物推至人字沟,污水沿人字沟进入下水道,污渣再由吸扫车扫收运走,或由人工收扫运走。
二、生活垃圾收运
(一)垃圾分类投放
1.实行垃圾分类的区域,应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投放实行“四分法”,即按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2.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在规范的大件杂物堆放点,定期清理,不得积存、满溢。生活垃圾转运站严禁转运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
(二)垃圾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合理安排垃圾清运频次,当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积存量达到容器三分之二后,应及时进行清运。原则上每个垃圾收集点及垃圾收集容器每天至少进行2次清运,垃圾产生量大的窗口地带、商业区、住宅区科应采用公交式清运,保证垃圾无满溢、无长期积压、无露天堆放。
1.一次收运宜采取定时定点、按片巡回、上门收集等方式,垃圾收集至中转站(或直运垃圾处理场)。实行垃圾分类的区域应按照咸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清运。
3.收运作业流程应符合一下规定:
--收运工具配备扫帚、铁锹、抹布;司机着工作服,带安全帽、口罩、手套作业;
--在垃圾运输车辆到达前10分钟,垃圾收集人员应将收运点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容器集中至收运点并有序排放,垃圾运输车按照规定时间(±5分钟)到达指定的收运点,进行垃圾收运作业;
--垃圾收运作业时,应采取措施尽量降低作业噪音污染。垃圾转移过程中作业人员对垃圾容器应轻推、轻挂、轻放,禁止作业人员大声喧哗;降低车辆带功压缩等作业频率、避免空转;
--垃圾收运车辆应按照科学的路线,优先主次干道和重点敏感部位。车辆必须保持密封,防止垃圾暴露、抛洒、牵挂、飘扬、污水地漏;
--垃圾收运点装车作业完成,作业人员应同时对收运点散落垃圾进行清理,对路面的污水、污渍进行清洗,对垃圾容器污渍进行清洗并将其摆放回原处,做到工完场清;
4.收运人员及车辆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每周以车队为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不低于1次,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常规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维修部进行报修。按期做好打黄油、换机油等基本保养工作,确保刹车、方向、灯光等车辆关键部位的车况良好,杜绝有安全隐患现象上路;
--驾驶员必须按指定作业路线行驶,市区内时速不得超过40km/h,繁华路段时速不得超过30km/h,严禁超范围行驶;
--环卫作业车辆必须每日至少清洗1次,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垃圾车进站倾倒完垃圾后要及时对垃圾容器进行清洗。
(三)垃圾转运
1.垃圾转运作业时,转运车辆进入生活垃圾转运站后,应服从站内操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将垃圾转载厢与压缩设备对接,站内操作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将垃圾压缩、转移至装载厢。进入站点的车辆不得无故加大油门,控制垃圾二次转运作业的噪音污染。
2.中转站管理员要每天对中转站随时冲洗,保证中转站设备以及地面无污水、无垃圾。
3.垃圾中转站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中转站操作人员对中转站生产、设备、安全、卫生等工作全面负责;
--中转站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关工作制度要醒目上墙;
--垃圾中转站实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做到倾倒有序,文明操作。
--中转站要有生产垃圾车辆进、出台帐,记录要清晰、及时、准确、齐全。外来单位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进入中转站应持有核发的准入证;
--禁止将建筑垃圾倒入压缩箱、禁止在垃圾中转站焚烧垃圾、杂物、禁止操作工和外来人员到中转站拾荒、禁止垃圾中转站内堆、晒杂物。
4.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保养应符合以下规定:
--各类设备要例行保养、维修,并认真做好记录;
--要定期对设施设备各类需润滑部位加润滑油,及时对储油箱滤清或更换;
--密切注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查明原因,自己不能排除的应及时上报;
--确保中转设备照明正常,发现电路、油路出现故障时,不得擅自修理,及时上报,由专业人员修复;
--全年机械设备、线路不得少于两次以上的大型保养。
5.垃圾中转站卫生应符合以下规定:
--内外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散落垃圾和污水横流,下水道及时冲洗、疏浚、无恶臭、无杂物,内、外场地要进行适当的绿化、美化,做到无白色垃圾。
--物品分类堆放有序,整洁干净,无杂物,液压件、压锤、推动杆清洁、无垃圾、积尘;
--垃圾清运结束后,中转站必须清洗一次,无暴露垃圾,消毒期间基本无苍蝇等;
--货物柜干净、整洁、无杂物,门窗、墙壁清洁、无灰尘、蜘蛛网;
--垃圾渗滤液由专车定点及时转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6.垃圾中转站操作人员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操作人员每日开工前,完工后要做好机械设备安全性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运转,并做好安全记录;
--中转站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安全教育及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每周统一召开安全例会;
--严禁站在坑内耙垃圾,压锤下面严禁站人。清理地坑散落垃圾,必须两人在场,切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口下坑;
--倾倒垃圾入中转站的车辆,不得将火种等易燃、工业有害物带入中转站;
--中转站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灭火器应置于明显部位,做好消防工作;
--中转站操作人员确保中转站的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河道保洁
(一)水面保洁
1.河道保洁作业船舶宜选用清洁能源或无油污染、噪音低的环保型船舶,并应安全可靠。船只船容应整洁,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废弃物储存设施应整洁、完好,无残余物挂吊。
2.作业标准:上船前,作业人员应穿戴反光标志服、救生衣,配备打捞网,在河面上巡回保洁,做到水面无漂浮废弃物、水岸无杂草、无垃圾堆放。
3.作业符合以下安全规范:
--严格在指定停靠点上下船,每天上船前认真做好机械安全检查,下船后停放牢固;
--严守操作规程,河面作业时,船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经过桥梁时船速不超过2公里/小时,禁止驶入低水位区域;
--经常对船体密封性和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严禁船只带病作业。
4.作业符合以下程序:
--丰水期、中雨天、2级以上风力及恶劣天气停止河面打捞作业,特殊气候如水葫芦等水澡类植物旺发季节期间,组织人员配合河面打捞保洁;
--河面打捞垃圾装入垃圾袋,船上垃圾不得积存造成超载,及时靠岸转运到垃圾收集点,做到即产即清。如发现河面出现淹病死动物,立即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规范收运无害化处理。
(二)坡岸保洁
1.人工巡回保洁,清除沿岸、护坡枯枝落叶、垃圾杂物,禁止将垃圾扫入河道。
2.应保持收集车辆与容器外表面洁净,在移动车辆或容器过程中无垃圾散落、飞扬与污水滴漏。
3.--枯水期及时清理河道坡岸和裸露河床的杂草、树枝等废弃物垃圾。
(三)应急保洁
1.如遇突发性事件中产生的漂浮废弃物,保洁作业单位应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作业,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置。
2.如遇大风、雷暴雨、洪水、大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以及大潮汛期间,应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时间,暂停水上航扫作业与运输,并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灾害性天气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突击保洁,第一时间清除大面积污染物、大型漂浮物以及影响通航的各类障碍物。
3.如遇摄氏37度以上的高温天气,无空调设备的水面保洁作业船只及其人员,应当缩短高温时段的室外连续工作时间;如遇摄氏40度以上的极端高温天气,无空调设备的水面保洁作业船只,高温时段应停止作业,其他时段根据气温变化适度安排。
4.发现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时,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打捞。
5.其他突发事件应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四、公厕管养
(一)公厕作业标准
1.所有公厕应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不得收费。
2.一、二类公厕落实专人保养保洁;
3.公厕导向牌、标志牌按标准统一:
--在公厕周边50m-200m半径内的不同方向道路上,各设置不少于2块指向牌;
--在厕外醒目位置公示厕所编号、开放时间,在厕内醒目位置公示厕所管理制度、类别、管理单位名称、厕管人员名称、监督投诉电话、文明如厕等信息,并统一编号;
--厕内应设置规范、醒目的男厕、女厕、残疾人、母婴、老年人等各类标识牌,注意阶梯、小心地滑等安全提示,文明如厕、禁止吸烟等文明提示,不得使用涂写、刻画等非正规标识牌形式;
--除残疾人间外,应在一定数量的蹲位内设置;老年扶手,并在蹲位门上设置醒目的提示标识。
4.各类附属设施完好、整洁,做到自来水通、照明电路通、排污管道通,在清扫保洁作业时必须悬挂作业提示牌。
5.定期开展化粪池清掏、疏通作业,每个化粪池每年至少清掏二次,并根据管道堵塞情况随时开展清掏,减少化粪池内的杂物、粪渣和沼气浓度,确保无粪便外溢,包括:
--由专业队伍进行清掏作业,做好必要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粪便收集和运输设备应有良好密封性,确保无滴漏、无异味外泄;
--作业结束后,盖严化粪池盖,清理、清洗作业场
--对清掏产生的粪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化粪池盖上应有“内有沼气、勿扔烟头、避免明火”等安全警示标识。
6.粪便收集和运输容器应密闭性好、无滴漏;粪便清理时应保持作业场地清洁、无粪污遗撒。所贮(化)粪池清掏作业结束后,应盖严清掏口并及时清理场地和清掏工具。
7.公厕内应设置保洁服务日志,清扫保洁、设施排查、设施维护、病媒防制、化粪池清掏等工作均做好记录,随时备查。
8.公厕不得无故关闭封停,确因施工维修、待拆迁等原因需要封闭的,应在厕外醒目位置公示关闭理由及重新开放时间。
9.厕内区域管理服务应达到如下要求:
--采光和通风条件应良好,按要求配置照明和排气除臭硬件设施,确保各类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数量充足、效果良好、满足需要,厕内保持全天候无明显异味;
--厕内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等部位,以及照明灯具、洗手台、面镜、隔板、冲水设备、灭蚊灯具、通风除臭设备及其他各类公厕硬件设施洁净且外观完好,无破损、锈迹、污垢、积尘、积水、蛛网、屎尿、废弃物,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无杂物乱堆放;
--大小便池及时冲洗,无屎尿等污物残留,无明显污渍污垢;
--纸篓和垃圾桶及时清理,无废弃物漫溢;
--应配置厕位扶手、挂衣钩、置物架等服务设施,视条件提供厕纸、洗手液、烘手机、温水洗手、厕位引导等服务;
--拖把、水桶、抹布、扫把等作业工具应放置或晾晒于专门的工具间、工具架,或其他厕内外隐蔽位置,确保不影响观瞻。厕内主要通道、洗手台、厕位内不得放置作业工具和其他影响观瞻及通行的物品;
--基本无蚊蝇。
10.厕所周边5m以内公共区域(含花坛绿化带)的管理应达到如下要求:
--无垃圾、粪便、污水、污迹、杂草、蚊蝇孳生地;
--无公厕杂物乱堆放、厕管人员衣物乱晾晒;
--保持道路清洁、畅通,以利粪便清运,贮粪池无污物满溢。
(二)作业要求
1.厕管员作业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时段来临前(早8:00前、晚18:00前),对公厕内外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清扫保洁。人流量较大期间,巡回保洁频次一般不超过15分钟;其他时段厕内巡回保洁频次一般不超过30分钟,随时保持厕内外环境卫生达标。厕管员在夜间下班前应严格按照:备、冲、倒、洗、擦、拖、补、喷程序结束全天工作,关闭排风扇、窗子等。
2.作业人员应在作业时穿戴专门工作服、佩戴胸牌,检查公厕内用水、用电、排水设施,对厕内及周边环境、大小便池、纸篓和垃圾容器等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干净、整洁、有序。发现设施缺失、破损、故障、管道堵塞,应第一时间记录、上报和处置。
3.清扫保洁作业时,应按如下流程和要求进行:
--设置清扫保洁作业提示标志;地面清扫保洁后,应设置防滑标志;
--依次涮洗便坑、马桶,做到便池无污迹,便器里外干净;用清洁剂刷洗面盆、云台表面,重点涮洗内侧壁,不留污渍、污迹;再把地面、蹲板积水清扫干净;
--用消毒液消毒面盆、马桶盖、马桶内壁,并保持马桶盖及座圈干燥卫生;
--用固定抹布擦拭手可触及墙、门隔板、墙上设备(应急灯、洗手液箱、烘干器等表面);
--不得用水冲墙壁、纱窗和门等,应用干抹布擦拭干净,直到用手摸窗台、门窗等没有尘土为止;
--雨、雪天气应在厕内主要通道和阶梯处采取铺设防滑地毯;冬季厕内气温2℃以下时,不得用水冲洗地面及阶梯,保持地面不打滑、无积水结冰;在醒目位置设置“注意地滑”、“注意阶梯”等警示标语;
--应每天对公共厕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1次。消杀时应对公共厕所开放区域全面喷洒消毒药剂,每天检查箱内毒饵情况,及时更新补充。有效控制各类病媒及“四害”。
4.作业人员进入异性厕所前,必须问清楚厕所内是否有人使用,等厕所无人使用时,再进入清扫保洁,并在门口放置“正在作业”提示牌。
5.在清扫保洁作业进行时如有人用厕,不得把水溅洒到如厕人身上,避免与如厕人发生纠纷。
6.公厕使用中,遇有管道堵塞、粪井满溢、设施损坏(老年扶手、脚踏板、蹲坑、座盆、门窗纱、井口、井盖、井圈、厕牌、宣传牌、瓷砖等)及水电有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做到当天任务当天完成并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避免影响市民如厕。
7.应定期擦拭公厕设置的各类标牌,保持其干净、整洁;管理间的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有序、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