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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询价公告

来源:城管委 时间:2020-06-15

第一部分  

 

依据《咸宁市城管执法委采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  银泉大道(泉塘转盘-十六潭路)中央护栏采购及安装  工程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人名称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三、采购项目名称  银泉大道(泉塘转盘-十六潭路)中央护栏采购及安装

四、最高限价(合理定价):人民币:288000

五、采购内容:

凤凰护栏,全长960米,规格型号:CYH-A100-60*60-40*40-60*60-1000*中到中3000(反光膜)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的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交通护栏的生产或安装等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护栏4000小时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测试检验报告,报告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

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计算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倒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无偷税漏税行政处罚记录。

7、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615— 2020618日组织投标人报名,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或经营者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地点:咸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银泉大道53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307室)

七、投标、开标时间

2020625 15:0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

八、开标地点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401室

九、联系单位及电话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联系人: 王秋晨   

联系电话: 1850724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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