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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办公场所文明意识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10-30


咸城管办文〔201938


关于进一步提升办公场所文明意识的通知


市园林局、机关各科室:

我委办公楼搬迁后,办公场所焕然一新,办公条件大为改善,但仍存在个别将烟头、槟榔壳等杂物乱丢,乱扔垃圾,不讲卫生等不文明行为。为维护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的环境,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文明意识,杜绝不文明行为,现通知如下:

1.注意保持卫生。不准在办公区域吸烟、就餐、随意吐痰、乱扔拉圾,室内外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在吸烟区吸烟的要将烟头掐灭丢到灭烟器内,不得将烟头、槟榔壳等杂物投入公共卫生间。

2.注重垃圾分类。认真学习垃圾分类知识,食堂及各科室垃圾要按照有用垃圾、有害垃圾、无用垃圾三分法的要求分类投放,各科室自行负责将分类好的有用垃圾和无用垃圾投放到办公楼侧翼垃圾分类收集点,有害垃圾集中投放到办公楼指定地点,做到投放桶分类准确。

3.爱护集体财物。不准损坏物品、用具,各种用品要合理摆放,妥善保管。

4.厉行勤俭节约。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墨粉消耗,禁止办公电话私用,下班后要切断电器电源。

5.规范停车秩序。要按照施划的停车线位规范停车,不可越线,不可随意停放,不可遮挡其他车辆尤其是执法用车。原则上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一律停放在大楼后院,楼前场地供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委领导及来往办事人员使用。

6.强化保密意识。不准泄露机密,不得在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文件,文件传阅、签批要符合规定,重要资料不得外借。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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