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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 421226526/2022-17092 文       号 : 咸城管发〔2022〕8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城市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咸宁市城市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承先启后时期,也是湖北省“疫后重振”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要时期,更是咸宁市适应社会矛盾历史性变化、发挥城市特色和区域优势,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升和优化城市整体功能、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湖北省关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执法水平、服务水平,加速形成与湖北省南部地区振兴发展相匹配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助推咸宁加快建成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目标的建议≫ ≪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订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咸宁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思路,积极作为、克难奋进、真抓实干,城市环境面貌脱胎换骨,功能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管理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水平,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大城管” 创新促进城市功能品质大幅提升

将原城市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思路,构建全市(县市区)整体推进,职能部门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城市综合治理格局。启动城市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价,按结果进行排名和奖惩,并将结果在市级媒体公布。发扬“绣花精神”、“工匠精神”,实施精细化管理标准,大力推进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和整治;加强建筑风貌、城市色彩、户外广告、空中管线等综合管控,扮靓城市空间。城市环境面貌脱胎换骨,功能品质大幅提升,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设施水平全面改善

建立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小区)、物业等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的保洁模式,全面落实环卫保洁“两个全覆盖”;推行“一把扫帚扫到底”机制,实行“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无缝隙”和“定人、定责、定岗、定区域、定路段、定时、定流程、定奖惩”的管理;巩固优化环卫市场化成果。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和作业保障,提升环卫设施设备水平。深入推进城镇“厕所革命”,新建和改造城区公厕86座,管理和服务水平也进一步规范。

(三)垃圾处理体系日益完善和处理能力显著增强

优化调整全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施布局,全市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60.3%。中心城区建成处理规模100天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座,已建和在建垃圾转运站12座,生活垃圾密闭化环保化转运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启动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弃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各市县也相继启动了一批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全市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日益完善和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全面完成全市城镇“厕所革命”三年目标任务,累计完成城市公厕236座,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84座)的280%

(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强力推进

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建立分类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知识普及,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大大提高。在城区29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试点,覆盖居民3.8万户,并同步建成3条垃圾分类示范路和1个垃圾分类示范公园。认真组织实施《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开展了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

(五)“香城泉都”城市园林特色初步显现

按照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要求,完成了以青龙山公园、龙潭湿地公园、茶博览馆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精品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品位明显提升。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519公顷,公园绿地面积615公顷,绿化覆盖率41.39%,绿地率34.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8平方米,基本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绿化、香化、彩化、文化与自然山水风光相融的公园城市绿化景观风貌。坚持“显山、露水、彰文、透绿”的原则,以“香”为主题,通过“留香、添香、增香、植香、选香、保香”六大措施,打造“香园、香道、香河、香院、香山、香廊、香泉”等七大“香化”景观,以公园绿化为点,道路深度绿化和河道绿化为线,单位小区绿化为面,山体绿化为片,以立体绿化为廊,点、线、面、片、廊相结合的“香城”特色营造,一批香化道路、公园、小区、小游园等相继建成,实施香不断线,景不断香,“香城泉都”城市园林特色日益彰显,受到住建部的充分肯定。建立机制,提高绿化管护质量将过去的“以钱养人” 改为“以钱养事”,对各类绿地进行了分级分类,并制定了相应的养护标准,每月对各路段对照标准进行检查评分,极大地提升了园林绿化养护效果。

(六)市政设施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优化人行道环境,提升道路交通品质,市区主次干道设施综合完好率达95%以上,无障碍设施普及率达98%。对城区20座桥梁开展日常巡检及检测,设置了一体化交通指示牌,实现桥区指示牌“多杆合一”,并建立起了涵盖各县市的全市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区16座桥梁安装了艺术性桥铭牌,规范了市区桥梁域名管理;对2座桥梁桥墩进行了加固改造,对5座桥梁的安全和附属设施进行了升级。大力开展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雨水井、支管清淤改造,五年来改造积水点300余处。开展井盖专项整治,对城区主路面600多个跳响井盖更换成新型球墨铸铁井盖,解决小井盖大安全问题。建成18个小微停车场、面积约30000,施划停车泊位650余个,缓解城区停车难题。做好城区路灯、景观亮化、楼宇亮化、一河两岸景观亮化的检查督办工作,及时督促修复受损设施,确保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城市道路和景观灯光平均亮灯率达98%

(七)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成运行

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建成并通过省厅验收。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展城市管理考评,形成了完善的市级数字城管综合考评机制。不断优化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处理流程,仅2020年,平台共受理案件近5.2万余件,立案4.7万余件,处置案件近4.2万件,办结率95.9%,初步形成了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管理模式。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建成数字化平台渣土管理、违停管理等应用子系统,实现对部分城管业务的监管监控。市本级及所辖县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全线开通,市民参与率明显提高。

(八)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市委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了市城管执法委,强化了管理与执法的融合推进。推动城市管理法规建设,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执法,中心城区共拆除违法建设25万余平方米,“宽进严管”规范地摊经济,严控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扬尘,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强化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完善执法保障和装备,积极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近五年来,市城管执法委主导的大型执法行动300多起,没有发生一起肢体冲突恶性事件。咸宁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得到国家住建部相关部门领导和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市城管执法委还作为2018年“强转树”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得到国家住建部通报表扬。

二、发展环境

(一)完善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城市管理指明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城市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目标的建议、对咸宁“十四五”期间咸宁的城市治理体系建设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这要求城市管理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做好咸宁市“十四五”城市管理工作。

(二)城市发展目标和定位为城市管理工作带来机遇

十四五”时期,咸宁市将着力构建“武咸同城、市区引领、两带驱动、全域推进”区域发展布局,以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为目标,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在城市高质量发展带动下,城市管理工作将面临理念提升、标准提升、管理手段提升、设施设备提升等新机遇。

(三)智慧城市建设对城管服务效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新一轮信息化建设已全面启动,省委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明确要求“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现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务”。智慧城管作为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关键一环,是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的“牛鼻子”工程,在改善市容市貌、优化城市环境、服务千万市民等领域均具有重要的驱动引领作用,将成为未来咸宁市创新城市治理的重要抓手和建设重点。“十四五”期间,将是咸宁市把握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围绕城市发展需求,加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高效服务社会民生、促进资源融合与业务协同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重大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

(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城市基层治理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行了多次指示和批示,省委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也提出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任务,这些都对咸宁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标准。在新的形势下,需牢牢抓住发展机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构建现代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党建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垃圾分类实践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不断提升全民参与水平,打造城市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的亮点。

(五)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为城市管理提出新要求

省委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要求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敬畏城市、善待城市,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建设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咸宁市委、市政府也把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作为战略目标,这些都给咸宁市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提供了新机遇。

(六)城市管理领域依然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

我市城市管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城市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统筹和部门联动不够,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在解决一些重大问题的创新性不够,还缺少一些新思路、新方法,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不高;城管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城市管理整体运行功能还存在较多的短板;城市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不健全,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参与意识不强等。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将咸宁加快建设成为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决策部署,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着力在精治、法治、共治、善治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全市城市管理从外延扩张迈向内涵品质提升的发展新阶段。坚持促进民生、依法治理、共管共治、重心下沉、改革创新,健全精细化、常态化、智能化、人性化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城市整体功能和环境品质提升,努力创造干净整洁、安全高效、文明有序、生态宜人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促进民生原则。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强化服务和治理职能,围绕“亲民、便民、利民”,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的重点民生问题,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水平。

(二)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城管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城管。加强城市管理基层执法力量,夯实城管执法基础。推进公平执法、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实现法治城管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共管共治原则。拓宽城市管理社会参与渠道和规模,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城市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的共管共治。

(四)坚持重心下沉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网络,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准确把握基层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工作效能。

(五)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推进重点领域的创新与进步。

三、发展目标

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实现城市管理体制扁平化、治理精细化、作业标准化、服务社会化、管理智慧化、机制长效化。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与城管综合执法体系,提升城管社会参与水平与城管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城市治理水平和能力的现代化。持续推进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洁化”,构建现代化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城市整体功能和环境品质提升。至规划期末,全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主要发展指标位居全省中等城市先进行列。

主要规划发展指标

序号

规划指标

2025

属性

聚焦统筹协调,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

1

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核覆盖率(

100

预期性

聚焦热点难点,构建完备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2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约束性

3

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85

约束性

4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率(

95

预期性

5

中心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率(

90

预期性

6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率(

90

预期性

7

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资源化处理率

90

预期性

8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集中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率(

85

预期性

聚焦规范有序,持续提升城市容貌治理水平

9

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率(

95

约束性

10

主次干道破损井盖及时修复更换率(

100

预期性

聚焦安全畅通,确保市政设施运行服务质量

11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设施综合完好率

95

约束性

12

桥梁设施安全无重大事故率(

100

约束性

14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亮灯率

100

约束性

聚焦增绿提质,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14

建成区绿地率

40.5

约束性

1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5

约束性

16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4

约束性

17

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5

预期性

18

建成区每万人绿道长度(公里)

0.8

预期性

聚焦改革创新,建设法治城管

19

中心城区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查处率(

100

约束性

20

中心城区违法占道案件及时查处率(

100

预期性

21

中心城区违法广告发现处置率(

95

预期性

聚焦智慧高效,全面提升城管科学治理水平

22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覆盖率(

100

约束性

23

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类市民投诉件办结率(

90

预期性

聚焦共治共享,全面提升城管社会参与水平

24

建设城市管理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2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聚焦统筹协调,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

按照协调创新、科学高效的原则,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指挥调度机制、创新大城管考评机制、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形成指挥调度顺畅、考评监督有力、管理协调高效的城市综合治理新格局。

(一)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指挥调度机制

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指挥调度系统,加强完善扁平化指挥调度模式,全面融合各种通信手段,各部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缩短指令下达时间,跨部门之间高效联动,提高指挥调度效率。完善“大城管”工作机制,定期召开 “大城管”工作调度会,及时协调、通报解决各类城市管理问题。

(二)深化“大城管”考评机制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价,优化考评内容,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和城市管理短板,增强考核的导向性、多面性和针对性。强化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街道的考核,夯实市直部门的专业考核,完善对权属单位的考核。强化第三方考核,加大第三方巡查频次范围,实现第三方暗访检查全时段、全地域、全覆盖。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成绩与绩效目标挂钩,实现部门考核结果互通互用。提高考核权威性,完善考核监督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人工检查与科技手段相结合,严格落实考评奖惩机制,确保考核公开、透明、高效。

(三)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跨区域、跨部门综合协调和指挥调度能力,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思路,构建市、区(县市)整体推进,职能部门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城市综合治理格局。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会商研判;建立问题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到位。加大督办及追责问责力度,对重大事项多次督办无进展的,提请市政府督查室督办,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二、聚焦热点难点,构建完备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破解“邻避效应”难点,着力构建与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到“十四五”期末,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700天,其中焚烧处理能力600天,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00天,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初步建成,设施类别齐全,基本满足需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设施水平进入全省中等城市先进行列。

紧抓垃圾分类热点,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力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和相关法规、政策配套体系,提高分类效率。以“整体推进、突出精细”为抓手,推进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的能力建设和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制定环卫作业管理标准规范,促进全市环卫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一)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垃圾处理静脉产业园建设。一是推进市中心城区静脉产业园(咸安区向阳湖镇绿山村)建设。加强城区餐厨垃圾收运管理,确保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正常运转,2023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全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争取于202291日试运营投入使用。新建日处理大件垃圾20吨的大件垃圾处理厂和处理规模200天垃圾分选中心,争取在2023年投产。二是积极推进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包括日处理800吨垃圾焚烧发电、200吨建筑垃圾、30吨餐厨垃圾、50吨厨余垃圾和60吨污泥处理等项目。三是新建人畜粪便、绿化、枝叶等综合处理项目,占地40亩,日处理300立方米,总计划投资2000万元,力争2023年底完成并投入使用。

2.推进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优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功能,中心城区新改扩建8座转运能力达100天、占地面积约5亩的高标准环保型转运站,转运站应具备挤压脱水功能,并设置抽风除臭喷淋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绿化面积达20%以上,同时淘汰转移部分影响居民生活的垃圾中转站,将扰民影响降到最低。该项目计划分年度推进,在规划期内全部完成。

(二)提高环卫作业服务水平

1.健全环境卫生作业机制。推进早晚错峰普扫、定时定点收运、人性化清洗等精细作业模式,提升清扫、清运、清洗全链条管理水平,建立全时全域、突出重点、方式规范、质量过硬、应急完善的环卫作业体系,保障城市环境整洁干净。

2.规范垃圾收运设施管理。优化垃圾收运设施清洗消杀、管养维护、油饰更新、淘汰升级、执法管控等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垃圾容器做到外观洁净、功能完好、标识规范、按需设置、整体减量;环卫车辆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密闭运输;垃圾转运站做到环境洁净、工完场清、安全环保,无垃圾积压、无异味扰民。

3.强化垃圾处置运行监管。严格垃圾处理场运营监管,构建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排放达标、环境洁净的垃圾处理工作体系。中心城区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力争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优化环卫设施设备配置。一是巩固机械化作业水平。落实道路机械化作业要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率保持在90%以上。实施环卫车辆逐年淘汰更新,对传统车型进行升级换代,优化车型组成结构,刚性要求中心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每年投资650万元以上添置和更新环卫设施设备,确保环卫车辆满足精细作业需要。二是更新垃圾收集容器。城区逐步淘汰勾臂箱,主次干道垃圾容器实行退桶入室(院),对破损、老旧、功能性较差垃圾容器定期更新更换,确保容器方便投放、收运、清洗,且符合垃圾分类要求。三是推进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巩固厕所革命工作成效,按照数量足够、分布合理的要求,坚持公共厕所建设和大型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建设“三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厕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实现专人负责、洁净无味、服务完善、硬件达标的如厕环境。规划期内中心城区新改扩建公共厕所15座。四新建环卫作业车辆停车场1座,规划地点选择在咸安新区,占地面积10亩。配置管理、车辆冲洗、修理和公厕等设施,该项目计划2023年底完成。五是增设环卫工人作息点。采用房屋租赁、设立爱心驿站、建设环卫工作间等多种形式,提高环卫工人作息点密度,并具备休息、就餐、更衣、存放工具等基本功能和力争具备沐浴、纳凉、取暖、食品加热等进阶功能,规划期内拟新增环卫工人作息点20个,开放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六是建设进城车辆冲洗设施3座,减少车辆扬尘污染和保持进城车辆外观整洁。

(三)强化环卫行业基础管理

1.加强对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继续提升环卫作业市场化覆盖率,力争至2025年,中心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覆盖率达到90%。建立统一的环卫企业监管机制,出台规范化招标文书,健全资质审定、检查考核、绩效评价、奖优罚劣等监管工作机制,探索环卫企业信用管理和综合评价体系,促进环卫市场健康发展。

2.提高环卫管理经费整体投入。提升环卫管理经费标准,完善经费测算方式,提高环卫作业长效保障和突击应急能力,力争2025年全市环卫管理经费整体规模较2020年增长20%以上。改善环卫工人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社会保障,环卫工人工资应不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60%,并建立与物价和社平工资增幅相适应的增长机制。

3.改革生活垃圾收费管理机制。根据国家要求,探索和逐步改革垃圾服务费征收模式,采取定额加定量的收费标准,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差异化收费模式。

(四)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1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强化宣传发动,开展分类督导,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执法保障,形成垃圾分类人人知晓、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至2025年底,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社区居民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85%以上。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引路,探索不同的分类模式和运行管理方式,形成具有咸宁特色的分类模式,规划期末,市中心城区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100个、示范小区100个、示范村15个。

2多措并举提升分类投放质量。督促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规范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配套设施,采取宣传、指导、监督、纠错等方式,提升分类品质。在具备条件的小区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强化投放和收运衔接。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完善可回收物物流衔接,力争实现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建立更加科学、覆盖面更广的分类投放激励机制,提升分类绿色账户吸引力和影响力,有效提升分类投放质量。

3严格实施分类收运。明确各类垃圾收运主体和收运模式,配齐分类收运车辆,规范颜色标识,严格实行分类收运,严禁“混装混运”。加强分类收运监管,逐步推行“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完善分类转运系统,对新建和现有转运站升级改造后,应具备转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功能。

4全面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按照垃圾分类处理需要进行分类处理。采取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和居民小区安装厨余垃圾生化处理设施等措施,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和就近处理。

三、聚焦规范有序,持续提升城市容貌治理水平

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创建“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为抓手,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进一步扮靓城市容貌,加强户外广告招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加强道路附属设施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全面展示美丽咸宁良好形象。

(一)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规范管理

1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安全管理。按照“美观、协调、规范、安全”的原则,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严格户外广告审批程序,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率95%以上。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未经审批和未按照审批要求设置、影响城市容貌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完善执法流程,实现违法广告发现处置率达95%以上、破损广告及时修复率达98%以上;推进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检测,督促引导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强化临时性户外广告限期拆除及清理的监督与检查。逐步扩大公益性广告的投放与时位占比。

2加强门面招牌和LED屏管理。完善招牌设置管理制度,深入实施“一店一招、一街一景”,使店面招牌设置达到“高、齐、平、精、美”要求。开展门面招牌专项整治,提升招牌设置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户外广告综合监管平台,强化户外LED电子显示屏的网络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平台考核评分体系。

(二)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整治

1开展建筑工地和建筑渣土专项治理。通过开展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强化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建筑渣土的运输管理,对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产生的扬尘实施综合管控。深入推进长江咸宁段、市域内河湖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杜绝建筑渣土违规倾倒至江、河、湖泊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妥善利用和处置。

2实施窗口及薄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卫生、非法泊车、占道经营摆摊、无证经营游乐设施、破坏公私设施等行为的整顿和查处。深入开展城区露天烧烤、餐厨油烟问题综合治理。提升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地带的市容环境水平,开展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地段的环境综合整治。同时将咸宁旅游集散中心广场、绿地、淦河太乙大道孟养浩东路沿线绿地纳入窗口形象严管区域加强执法管理、综合整治。

3实施铁路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清扫保洁责任,拆除违法建设,清理垃圾渣土,实施立面整治,修复破损设施,绿化美化环境等,实现铁路沿线环境整洁有序、视觉空间协调、防护设施完善、绿化美化靓丽。

4实施城市家具整治和牛皮癣清理行动。摸清城市家具家底、建立数据库,制定城市家具分类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城市家具分项集中整治和设施标准提升行动,建立城市家具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城市“牛皮癣”清理行动,根除城市顽疾。

5实施建筑物“屋顶革命”综合整治。重点对市中心城区城市主要道路、淦河两岸、重要节点周边的建筑物屋顶进行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亮化整治,基本实现城市重点区域“第五立面”整洁有序,住宅屋顶呈砖瓦坡型,公建屋顶绿化率明显提高,屋顶长效维护管理机制建立,业主自我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序,城市品位、城市形象全面提升。

(三)加强道路附属设施及停车管理

1提升井盖设施安全水平。建立井盖发现处置联动机制。推广新型球墨铸铁井盖,推进智能井盖试点应用,持续推进井盖问题整治和改造提升。

2强化架空管线容貌监管。在做好城市管线规划管理、做到管线能入地尽量入地的前提下,提升道路和居民小区架空管线容貌标准,重点整治城市道路“飞线”,实现重要道路“飞线”清零。

3规范互联网租赁车辆停放秩序。出台互联网租赁车辆规范管理办法,健全互联网租赁车辆停放管理体系,实现互联网租赁车辆停放秩序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探索“1+1+n”政企联动管理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停车位施划工作机制,新增停车区位,做到“应划尽划”。

4持续改善城区“停车难”问题。一是加快停车设施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科学编制咸宁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有计划的推进停车泊位建设,做到“应规尽规”,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公共停车场利用有限资源缓解停车难。二是实行城市停车收费差别化政策制订实施“区别定价、有偿使用”收费制度,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阶梯式收费”的原则,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解决长时停车、“有库不入”等问题三是推广智慧停车系统服务平台。以市城发集团智慧停车平台为基础,搭建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平台,全面完成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建设,实现城区停车一体化、一张网、一盘棋四是加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开展市中心城区停车场经营管理专项整治,规范停车场设备设施建设和收费行为加大违法停车打击处罚力度,推动停车秩序的根本好转。

(四)持续推进“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

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一是严格标准,强化整治,严格按照要求对创建的道路开展街景综合整治,加强沿街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以最高的标准展示城市形象。二是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紧密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并加大对示范路段市容市貌的巡查、整治和监管。三是加强督办,从严考评。对发现问题较多、创建标准不高、创建进度迟缓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已命名的道路实施摘牌,新创建的道路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分。对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并命名的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实行加分奖励

四、聚焦安全畅通,确保市政设施运行服务质量

一步完善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体制,主动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积极开展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优化完善市政设施“即破机修”机制,不断提升市政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市政道路、桥隧设施更加完好畅通、配套设施更加完备,市民出行更加安全便捷。

(一)市政道路管理维护

1强化市政道路日常管理。建立中心城区市政道路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和维护管理考评机制,推动制定出台城市道路井盖管理、占道挖掘管理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实施占道挖掘市级统筹、计划管理、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依据“长期规划、分步实施,建管统筹,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标本兼治、着眼长效”原则,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积极性,建立高效的市政道路日常养护机制、病害处置机制、市场化道路维护机制,推进市政道路管理精细化、专业化、科技化,确保城市快速路、主干次干道道路完好率95%以上,背街小巷道路完好率达90%

2加强市政道路日常维护。加大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处置道路(含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出现的坑槽、破损、沉陷、网裂、破板等日常病害。城市沥青路面和人行道日常维护分别达300公里、500公里。清理“绊脚桩”,加大黄土裸露路面绿化覆盖或硬覆盖力度。

(二)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和安全监管

1强化桥隧管理维护。坚持做好中心城区城市桥隧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检、管理维护、健康养护和预防性养护工作,不断提高桥隧管理维护水平。对温泉桥、双龙桥、西河桥等D级桥梁进行针对性维修加固、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桥梁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性,桥梁设施安全无事故率达100%。做好已建成桥隧的移交管理工作,确保桥隧整体安全运营。开展过桥管线综合整治工作,打造安全、洁净、有序的城市桥梁风景线。

2加强桥梁安全监测。完善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中心城区桥梁检测工作,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桥梁安全的检测和评估力度,逐步实施桥梁在线监测。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桥梁管理维护;加强桥梁管理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桥梁专业化管理能力。

(三)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和景观建设的监督管理

1开展城市照明设施监管。按照标准精细化、监管专业化和运维市场化的原则,建立提升城市照明品质的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做好城市照明设施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城市功能照明,消灭无灯区,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主次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督促及时修复受损照明设施,逢重要节会,增加照明设施巡查和督办力度,点亮城市夜空,提升城市档次。同时加大推进城市照明节能,推进太阳能能源、节能光源、节能灯具等的使用,全面提升城市照明档次和水平。推动智慧路灯建设,提升城市照明的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2打造城市景观照明精品。结合咸宁城市特色,围绕一河两岸打造城市照明精品,形成城市特色名片。特别是加强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相衔接,使景观照明工程与依附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全面提升景观照明的环境融合度和建设档次。

五、聚焦增绿提质,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战略,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机制,努力形成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按照“城乡一体、以城促乡、森林进城、公园下乡”的思路,树立“大公园、大绿化、大生态、大环境”发展理念,在提质增香、扩绿添彩、完善功能上下功夫,至2025年底,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0.5%、45%、14平方米,实现出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以上。努力将咸宁建设成山青水秀、天蓝地绿的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宜居宜业、幸福安康的生态文明城市。

(一)优化城市公园体系

1构建公园体系。本着“自然、生态、开放、共享”的原则,构建自然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的四级公园体系,实现市民出门300米有一个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500米有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社区公园、3公里有一个面积20公顷以上的城市综合性公园、10公里有一个面积5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或风景区)。构建布局合理、分布均衡、功能完善、品质优良的城市公园体系,打造“10分钟绿色生活圈”,真正让公园融入市民生活,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2均衡公园布局。利用旧城改造机遇,将拆迁留下的土地、空闲地或原有的山体、林地等建成山体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公园绿地,解决老城区公园绿地布局不均的问题;在温泉城区,新建、改建或扩建十六潭公园、香吾山公园、笔架山公园和塘角山公园等,进一步完善公园功能、均衡公园布局和增加公园绿地的总量,确保居住区都有足够的绿色开放空间。在咸安城区新建、改建或扩建青龙山公园、双龙山公园、龟山公园、浮山公园和东门山公园等,解决咸安老城区公园绿地不足、公园布局不均衡的问题;在高新区,新建山水公园、粟林公园和天城公园等,解决高新区基本没有综合性公园的现状。

3建设公园之城。按照“显山、露水、彰文、见园”的标准,通过公园绿地提质、自然公园推进、综合公园建设、社区公园(口袋公园)覆盖、滨水公园和环城公园串联等行动,打造“公园之城”,把公园绿地建到老百姓的家门口。一是实施百园工程。在主城区实施百园工程,建设20个综合性公园、30个口袋公园和50个社区公园。二是在建设环城公园。依托城市外围丰富的自然山水资源和历史人文底蕴,在外环线周边打造东部郊野公园带、南部森林公园带和北部湿地公园带等3大公园带,并将3大公园带通过绿道或生态廊道等连结起来,建设环城公园带。即在东部郊野公园带重点建设智敏郊野公园、长岭郊野公园、黑山郊野公园,在南部森林公园带着重建设双龙山孝子山森林公园、潜山国家森林公园、王山寨森林公园等,在北部湿地公园带着重建设斧头湖湿地公园、梓山湖湿地公园、向阳湖湿地公园、大洲湖湿地公园。

(二)构建城市绿道网络

明确绿道建设目标、空间布局、时序安排,按照先城区后郊区,先新区后老区,先公园后社区的建设时序,统筹推进绿道网建设,实现“一年示范、两年连通、三年见效”。中心城区重点实施“三片、四线、多节点”绿道建设,全市建设5条绿道精品示范线,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建成以区域绿道为主线、城市绿道为骨架、社区绿道为网络的绿道体系。至规划期末,全市建成500公里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三级健康绿道网络,建成区每万人绿道长度≥0.8公里。

1做好城郊“三片”保护。保护中心城区西南部的城市森林景观片区,北部的湿地景观片区及东部的田园风光景观片区等3个绿道片区,为建设三大片区森林绿道、湿地绿道和田园风光绿道夯实生态本底。

2做优绿道“四线”建设。通过“四线”绿道景观,与现有的广场、公园、景区相结合,将城区内的生态景观资源全部串联起来,并做好城市门户景观绿道的建设,搭建好市区绿道网的主体框架。一是加强绿道示范线建设。依托十六潭路(银泉大道——长安大道)绿道示范段为起点,连接轻轨东站、南站、十六潭公园、茶博览馆、龙潭河湿地公园、香泉映月景区及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打造“轻轨绿道示范线”;依托西环线连通王山寨山、孝子山、双龙山打造南部“森林绿道示范线”。二是构建绿道滨水线。沿淦河、龙潭河滨水线。对滨水沿线的泉都公园、月亮湾公园、淦河公园、茶博览馆、香泉映月、龙潭湿地公园、碧桂公园、嫦娥公园、桂花公园等进行道路断面改造,通过完善西环线西侧绿道,建设串通西环线东侧绿道及淦河永安段的绿道建设,形成连接温泉、永安区两个城区30公里长的沿淦河“绿道滨水线”;沿环大洲湖湿地、斧头湖湿地、西凉湖湿地、梓山湖湿地等建设北部湿地绿道滨水体验线;将沿湖湿地两岸的公园、小镇、居住区等自然生态人文资源用绿道串连起来,建立复合功能绿道,激活滨湖区域建设活力。三是打通绿道链接线。对连接“一中心四组团”的通江大道、嫦娥大道、太乙大道、东外环、泉都大道、梓山湖大道、桂乡大道、官埠大道,通过对沿线山体、水体、果园、茶园、农田保护区、大型农家乐的融合连接,通过人行道的调整,增设自行车绿道及标识系统和驿站等服务设施,形成连接中心城区和各组团的中心城区绿道外环线。四是打造绿道旅游线。结合城市旅游通道景观建设,通过对107国道田园风光带、马柏路十里桂花林带、太乙大道和金桂湖大道自然山水林带的建设与保护,运用生态手段,在搞好绿化景观保护和景观建设的基础上,修建慢道设施,完善绿道标识和绿道服务设施,实现覆盖旅游景点之间的绿道网络。

3做强城区多节点示范。一是中心城区在香泉映月景区和龙潭湖湿地公园配套建设绿道换乘站、自行车租赁站、驿站等服务设施;二是启动王山寨、孝子山森林公园建设,按照在“建设中保护”的原则,以最少的投资先期配套建设环山绿道;三是启动双龙山公园建设,可先配套西环线至公园的入口绿道建设,再利用现有的机耕路,建设双龙山绿道;四是在向阳湖湿地公园中配套自行车道以及相关的换乘点、租赁点及驿站建设,将其建成服务咸安区的郊野公园绿道;五是配合推进森林公园建设及环潜山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升级创建,规划建设环潜山、王山寨绿道等。

4做靓市域五条精品线。一是赤壁市依托陆水河两岸景观带建设“滨水绿道示范线”和通往三国赤壁古战场的三国文化游游绿道示范线二是嘉鱼县依托三湖连江风景区和牛头山风景区并串联二乔公园、三湖温泉形成“滨水—森林旅游绿道示范线”;三是通山县依托入城景观大道建设并结合隐水洞风景区和九宫山风景区打造“旅游绿道示范线”;四是通城县依托两河四岸景观,打造独具地方特色“滨水绿道示范线”;五是崇阳县依托政府广场、大集山公园、大集山国家健康步道,修建自行车越野赛道,完善现有的健康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全省首条环大集山自行车越野赛道和登山赛道,并建成全省首条“森林绿道示范线”。

(三)打造中国桂花城

挖掘桂花文化内涵,以“香”为主题,打造生态宜居中国桂花城,营造“四季飘香,满城花香,绿中含香,鸟语花香”的城乡特色景观。以“香”为主题,以“香化”为重点,按照“香量大、香气浓、香味正、香期长”的配置原则,打造香园、香道、香河、香院、香山、香廊、香泉等七大香化景观,以公园香化为点,道路和河道香化为线,单位和小区香化为面,山体香化为片,以立体香化为廊,通过点、线、面、片、廊相结合打造,形成“天天有香、月月流香、四季飘香、满城溢香”的多品种、多层次、多色系、多季相的香城特色景观风貌。通过实施绿荫工程、通道工程、滨水工程、绿屏工程、赏花工程、彩化工程、数字园林等一批园林绿化提质增量工程建设,实现城市绿量明显增加,绿色空间全面拓展,生态环境显著优化,香城特色充分彰显。

(四)夯实园林绿化发展基础

1完善园林绿化体制机制。构建“大园林”工作格局,加大对县市区和社会单位园林绿化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监督力度;调整优化园林养护机构,加大园林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建设具有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园林绿化和养护队伍。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2加强园林绿化装备建设。推行园林绿化作业和养护市场化改革,提高园林绿化设施设备水平,购置园林树木清理吊车、园林洒水喷雾车、园林消杀车和园林垃圾粉碎机等,提高作业效率和安全。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园林基础设施维护,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和亮点。

六、聚焦改革创新,建设法治城管

以法治化、规范化为切入点,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城管法制体系、标准体系、执法规划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推进城管专项执法,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一)完善城管法制体系

1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推动出台《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和修订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申请制定或修订完善一批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用性手册。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和落实《长江保护法》,建立健全长江咸宁段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地方性法规和制度。至“十四五”末,形成以《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为总领,以《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为依托,以违法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建设、户外广告管理、垃圾治理、停车管理等城管业务法规规章为骨架,较为全面、系统、完备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城管”基础。

2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程序制度。全面推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申请《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地方性法规立项,探索推行城管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标准化。重点在执法文书、执法行为、执法办案监督、办案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统一标准,建立完善的城管执法规范标准体系。

3深化城管普法宣传工作。制订并实施“八五”城管普法规划。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社会面的城管法制宣传。突出重点,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破坏小区绿化、占道经营、违法建设、规范停车等方面的城管法律法规普及力度,提高市民城管法治意识。

4完善城管法治监督和法治服务。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动城管事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深化城管律师驻队制度。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对区市县城管部门的法治服务力度。

(二)完善城管执法监督体系

1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模式。创新执法模式,以执法监督平台为载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科技手段,创新城管执法模式,探索“非接触性”执法取证,完善城管业务管理信息库建设,实施综合性集约化执法、线上执法、移动执法、非接触性执法。创新勤务模式,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城市辅助性管理服务工作,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城市辅助性管理服务工作。创新巡查模式,配合创新勤务模式开展市容巡查,建设执法监督平台综合巡查管理系统。

2理顺城管执法队伍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的基础上,重点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和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城市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密切相关且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稳推进市县和乡镇街道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不断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特别是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应急指挥、5G等配备方面应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3严明执法队伍作风和纪律。健全完善城管执法队伍考核标准和培训标准。健全完善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标志标识设置规范、督察办法等规范,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廉洁城管建设,加大执法队伍形象作风纪律督察力度,重点查处队伍中存在的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违规违纪等问题。完善城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制度,打造作风清正、清廉业务过硬城管队伍,树立忠诚、亲民、担当、有为的良好城管形象。结合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4提高城管执法监督效能。利用物联感知、视频监控手段等,构建智能分析、智能预警的城市管理快速巡查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城市管理执法数据与管理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为城市管理治理提供决策依据和方向,强化基层平台应用,推动城市管理执法由信息化向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三)完善城管标准规划体系

坚持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理念,研究推进环境卫生、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户外广告、景观照明、城管执法、数字城管等标准体系建设,组织相关标准修订工作,推进标准宣传实施,以标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持续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规划体系,逐步编制或修订各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设施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门或专项规划。编制和修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桥梁、广告设置等专项规划,制定景观照明、招牌标识等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推进城管专项执法

1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强化违法建设审批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深化“拆违飓风行动”、“无违法建设街道”、“无违法建设社区”创建活动,探索追缴违法建设当事人强拆费用制度、对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予以没收机制以及将违法建设当事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城乡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和监管机制,形成违法建设的预防与早发现、及时处理相结合,减少违法建设查处成本。积极开展拆建后处置建设工作,妥善处理拆违后建筑垃圾,因地制宜开展复耕复绿或设施建设,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

2.加强对违法占道执法管理。建立健全违法占道认定标准,完善执法流程,坚持科学治理、疏堵结合。探索疏堵结合、严管厚爱、便民利民的占道管理措施,完善市、区、街三级联动机制。利用城市管理平台、日常巡查督导等各项检查数据,建立占道、出店管理重点点位信息库,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3加强城市围挡管理和执法。实现城区围挡管理全覆盖,形成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监管的城市围挡管理机制,确保城市围挡管理“事前有审批、事中有监管、事后有销号”。按照《咸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规范》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城市围挡和不设置施工围挡进行施工行为,依法依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按照授权范围,依法对围挡设置(或改造)不达标、在围挡上喷涂小广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标语宣传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七、聚焦智慧高效,全面提升城管科学治理水平

统筹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围绕智慧高效,努力实现全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全覆盖、全闭环,打造民情民意“一键回应”、指挥调度“一体管控”、市和县市区建设“一体协同”,加快构建与现代城市治理相匹配的“数治智治共治”的数字化大城管工作模式,力争实现“管理水平一流,治理效能一流,服务品质一流”。

(一)推进数字城管系统建设

1优化云网一体的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城管5G网络,积极推进5G+无人机巡查、5G+视频取证、5G+远程办案等“非接触式执法”场景应用。完善城市管理云服务平台,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物联网设备设施连片成网和物联网数据共享共用。

2完善共建共享的数据资源。强化数据采集、治理、建库与应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建成标准统一、门类齐全、数据鲜活、共享共用城管大数据资源库。强化城管数据全流程治理,提升数据共享交换和开发利用水平,按需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的互通共享,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

3推进城管业务数字监管覆盖。积极推进数字执法、数字环卫、数字园林、智慧路灯、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扩大建筑渣土、市政桥梁的数字化管理应用水平。一是建设覆盖智慧道路、智慧桥梁、智能井盖、智慧停车、智慧照明等管理应用系统,加快“多杆合一”建设,完成智慧路灯应用系统建设。二是建设覆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业务的监管平台,实现对道路、公共场所等清扫保洁及环境卫生状况的监管,实现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的收集、中转、运输、末端处理的全过程监控。三是建设智慧园林绿化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管理养护等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和智能化。四是建立服务市民的城市管理全民通(便民)系统,如方便市民如厕、停车等,为市民提供智慧化的城市服务。

4推动数字执法全过程覆盖。围绕城市管理执法实效提升和规范文明执法,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卫星遥感、北斗定位、无人机、车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线上执法、移动执法、非接触式执法等模式创新,实现城管执法过程全程可追溯、可闭环管理。

5实现民情民意“一键回应”。完善民情民意云平台相关功能,加大民意采集渠道整合力度,实现一键回应市民诉求,打造公众服务工作闭环和“全民城管”管理模式。聚焦市容环境、公共秩序、基础设施等方面影响市容及城市运行安全的突出问题,完善市民随手拍、随时报、即时办、在线查的全民城管共治共建创新模式,着力疏解一批城市管理领域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幸福感、获得感。

6强化指挥调度“一体管控”。以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中枢,以城管数据融合应用为主线,统筹推进市级、各县市区、街乡镇、社区四级指挥调度体系升级建设。进一步织密织牢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网和应急处置网,为各县市区、各部门提升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现代化水平提供统一平台。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

7构建综合考核管理全闭环。深化一体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接入智慧监管、指挥调度、执法监督、综合考核服务监督、民意云有关平台及系统。以综合考核为抓手,聚焦“高效处置一件事”,继续完善问题发现、问题受理、问题处置、监督评价闭环考核机制,促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全流程效能提升。一是对相关部门、不同岗位、城市区域等进行分类评价,优化城市管理问题发现、上报、立案、派遣、处置、核查和结案全流程评价指标体系,强化问题总数、结案率、按时立案率、按时结案率等关键指标考核。二是建立“以评促优”长效机制。通过一张图集中展示城市管理业务和上岗人员考核排名、十差项目、市民投诉、诉件处置、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等有关情况,进一步强化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落实“以评促优”的长效治理机制。

(二)推进城管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1提高指挥调度与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实时一体化指挥调度、迅速处置城市管理突发事件,为大型活动保障、专项指挥调度工作,提供坚实高效的运行平台,确保活动保障、会议部署、专项调度、应急处置顺利开展。

2提高投诉件办理效能。投诉信息全采集,案件管理多维度,数据分析深挖掘,提高决策科学性,减少投诉件事后反弹概率,降低城市管理类重复投诉件数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

(三)推进城管科技创新

加强城市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开展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吸引社会人才资源参与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工作。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四办”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因地制宜探索推出优化办事流程、压缩证照材料、减免相关费用等创新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2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窗口队伍和业务建设,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化繁为简为群众提供更多便捷服务,创造优良的营商氛围。

八、聚焦共治共享,全面提升城管社会参与水平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机制,推动社会公众更加广泛深入了解并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不断畅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在全市形成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一)推动城市管理网格化

依托全市社会管理网,以街为基础、社区为单元,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处置、闭合运转的原则,健全城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架构,完善市、县市区、街乡镇、社区(行政村)网格化四级管理工作体系,提升城市管理问题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长效化。结合“门前三包”管理,推动工作责任制落实。

(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1制定鼓励公众参与相关措施。制定推进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相关方案计划,按照“让群众参与,使群众得益,受群众监督”的目标要求,广泛深入征求公众意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搭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发动公众对城市不文明行为和影响城市环境的问题进行举报监督,推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大力整治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类顽疾,切实增强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落实公众参与保障。在推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同时,全力保障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和问题监督的相关权利。严肃处理采取跟踪、围堵、恐吓、辱骂等手段干扰城市管理志愿者或信息采集监督员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的行为,坚决杜绝现场阻挠、打击报复等情况发生;对于采用暴力手段阻挠城市管理志愿者或信息采集监督员上报城市管理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丰富公众参与形式。除召开人代会、听证会等已广泛采用的形式外,还应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让市民能随时将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举报上传;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网格员、志愿者的作用,及时发现并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组织开展公众评议会议,利用传媒网络等收集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报纸、电视、电台等开辟专栏,与市民互动,听取城市管理的工作建议。进一步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常态化推进“万人洁城”、“全民洗城”工作开展和“街长制、片长制、路长制”的落实,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环境整治相关行动。形成全城、全员、全时参与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强城管宣传教育

1增强城管新媒体影响力。加强城管工作正面报导,讲好城管故事,传递正能量;开设电视宣传专栏节目,加强与市民互动,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2营造全民城管氛围。开展“垃圾分类”系列宣传活动,打造垃圾分类宣传样本。建设城管宣传教育基地、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体验馆,引导市民群众理解支持与城管环卫工作。组织开展城管形象展示活动,体现城管人良好精神风貌。

3加强宣传队伍培训。加大资金和设备硬件投入,组织城管宣传骨干进行学习培训,培养一批具有新闻敏锐性、新闻宣传潜力的宣传骨干力量。

第四章 规划重点项目及投资估算

十四五”期间,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共规划重点项目8大类42项,总投资估算29.47亿元,其中市级投资22.49亿元、区级投资0.55亿元,社会投资6.44亿元,新增环卫设施用地134(具体项目及投资估算见附表)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实施。要加强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政策,确保城市管理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有序推进各项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重点行动,跟踪督促本市的规划实施工作,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考评情况。

二、法治保障

完善城管法规体系,夯实“法治城管”基础。完成《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咸宁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咸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实施办法》《咸宁市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咸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咸宁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等一批地方政府规章立法或修订工作,梳理《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咸宁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咸宁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咸宁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咸宁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等现行规范性文件,结合相关实施情况,对条件成熟的申报政府规章。建立城管执法与司法保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工作机制,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力度。

三、政策保障

强化部门配合联动,与发改、规划、财政等部门保持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点事项,重点针对缺乏法规、政策、资金保障的难点问题寻求解决之策。出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服务和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相关配套政策,并做好跟踪服务。协调发改部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政策,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的落实。

四、机制保障

推进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适时开展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可操作性。坚持推进工作重心下沉,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市区联动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推进“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调度。

五、宣传保障

强化城市管理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城市管理知识传播和建设成果宣传,定期展出城市管理建设成果,引导市民更多地关注、更好地参与城市管理与建设。

六、科技保障

充分发挥市级指挥中心的作用,统筹各业务部门和各县市区制定科学的数字城管项目,开展数字城管各业务子项目的建设。市级制定各县市区、街平台城管信息化装备配备、使用指导意见,各县市区、街乡镇负责平台信息化设备、网络配备和升级资金投入及建设。完善现有城市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城市管理决策向智能化发展。

七、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将设施新改建、设备采购更新、作业市场化运行等专项经费列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建立定期调价机制,保障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将城市管理执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市、县市区、街乡镇政府应切实完善细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落实人员责任,做好资金保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完善社会化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的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流程。

咸宁市城市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投资估算.xlsx


相关解读:《咸宁市城市管理发展“十四五” 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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