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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城管执法委 时间:2022-01-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措施,借助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工作领域的各类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进一步完善了市城管执法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并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等基本情况简介。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我委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时间内回复办结,并依法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委不断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告栏、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并在5月,将原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公众号注销,结合“随手拍”功能重新注册“咸宁指尖上的城管”公众号,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今年来,我委通过网站、咸宁指尖上的城管”微信公众号编发发布信息近600余条。其中,中央电视台播出《湖北咸宁“随手拍”上线试运行,市民参与城市管理》,中国建设报刊登《湖北咸宁打造“文明公厕”风景线》、《十万余盆鲜花扮靓街头,喜迎党的百年华诞》等7篇文章上线学习强国。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各项督查整改工作,及时报送政务新媒体运营及更新情况,不存在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内容等不合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开其他文件8份,均已进行了解读,全年共处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等各类事项共计4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共收费金额1286.5万元,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职责划转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1年7月1日起,城镇垃圾处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进行了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及微信公众号通报我委存在机构职能不完善、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解读关联度丰富度不够等问题,2021年及时补充更新了相关内容,并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报送、公开、审查等工作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进行了规范,但与上级要求、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强化;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提高。下一将从基础业务、工作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应公尽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委共收到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0件,其中人大建议13件(主办1件、会办12件)、政协提案17件(会办17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精神,围绕精细化管理目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百姓“急难愁盼”,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实效,不断抓好履职尽责,抓细城市治理,今年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实现了建议、提案质量高、办复实、反映好的良好局面。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26号)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公开时限要求,完善了机构职能、组织机构、领导班子信息,对政策类文件进行了规整关联,应公未公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同时还做好目录的常态化更新,促进全委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通过网站征求意见的形式公开征求了《咸宁市城市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咸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试行)》等的意见,并及时公开发布了政府采购信息30余条,促进工作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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