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八部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5年,咸宁市城管执法局继续秉承"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突出重点领域,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对加强信息公开和统计报送工作高度重视,为促进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依法行政,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专题召开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在2015年第6次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上明确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设一名信息员,确保信息往来渠道畅通,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准确。
(二)加大指导力度。局办公室建立了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信息交流QQ群,搭建了沟通、联系、交流的互动平台。今年举办了一期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对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审签程序,办理时限,如何按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审查报批制度》,处理好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由零星松散向规范透明方向迈进。
(三)完善工作体系。设立了政务信息报送平台,建立政务信息通报制度,督促局属各单位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在香城都市报设立“城市管理之窗”专刊,开辟“城管在行动、城市扫描、曝光台”等专栏,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全面推介城市管理的新变化和新成果,呼吁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城管执法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系和工作体系。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认真推进新一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工作,在2014年清理的基础上暂停了行政审批项目3项。同时,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再次进行了精简和确定,统一事项名称、明确申请材料、核定收费明细、制定办事流程图,严格按照每个事项3个工作日的要求,确定每个环节所需时限,并完成办事指南的印制。
(二)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将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到项目,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列示到项级科目。不仅公开预决算数字,还公开资金的流向和用途,并对项目按功能科目进行细化。在公开预决算数字的同时,对部门的收支情况、项目支出情况、以及重大特殊情况进行文字说明。
(三)扎实开展单位编制公开。市城管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下辖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县级事业单位,下设温泉、永安环卫处)、4个综合执法大队(正科级)、市政管理处(正科级)、桥梁管理处(正科级)、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中心(正科级)和站前广场管理办公室(正科级),机关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管理科、督办协调科、计财装备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科和咸宁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共有干部职工1600余人。其中,市城管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工勤编制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1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8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17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7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条。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统计数据和分析、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咸宁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民众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好的方向迈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门户网站内容设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覆盖面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革步伐,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建设力度,搭建大数据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切实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上探索新的方式和途径。强化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打造阳光城管、服务型城管。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城管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www.xianning.gov.cn/xnscgzfj/)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259089。
咸宁市城管执法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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