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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环境问题(序号21)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

索引号 : 421226526/2022-446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关于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环境问题(序号21)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以来,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持续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环境问题(序号21)整改销号工作,现已完成各项整改措施,现已具备申报销号条件,现将销号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咸宁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其中第21号问题清单为:“建筑垃圾消纳能力有待提升,咸宁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不规范,堆场覆盖不到位、场地未硬化、建筑垃圾未按规范堆放。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存在短板,市城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进度不快”。

为有效推进全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加快推进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建设,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关停嫦娥大道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完成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项目建设”3条具体整改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建设和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项目建设进度,科学做好规划方案,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确保2个项目早日建成使用、发挥效益。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建成试运行

1.完成建筑垃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建设工作。项目于2022年初完成三通一平土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为进一步确保项目设计规模符合当地市场需求,又能结合工艺优化调整使项目后期运营获得最大收益,分别在6月24日、28日取得市发改委审批的可研、初步设计调整批复,同步在 6月20日正式启动土建工程施工,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加工厂房、制砖厂房、磅房、门房、办公楼等所有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建设,并组织市建工处质监站及各参建单位完成项目基础、主体验收工作。

2.完成建筑垃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项目在2022年7月29日完成工艺设备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一体化招标定标工作,在8月1日项目主要设备陆续到场开展设备安装工作,在 11月19日项目尾矿、建筑垃圾、制砖生产线的所有设备已全部安装就位,并在11月24日完成设备调试验收后,于11月26日正式进入项目试运行阶段。

(二)关停嫦娥大道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2019年8月,为解决城区建筑垃圾无处堆放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委在嫦娥大道选址租赁1处面积约5亩空地用于建筑垃圾临时堆放,使用时间约1年,到2020年8月租赁合同到期后,因未续签租赁合同,该处消纳场已停止使用。

(三)餐厨垃圾无害化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工作。项目于2020年5月完成三通一平竣工验收,2021年7月完成综合办公楼、综合车间、干化车间、沼气利用车间、消防泵房、废水处理系统竣工验收。

2.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开始试运行工作。项目在2020年10月19日所有设备全部安装就位,并完成设备工程验收工作,于同年11月3日向市城管委申请正式进入项目试运行阶段并取得回复。

3.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开始商业运行工作。项目在2021年10月27日完成联合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于11月3日进入项目商业运行阶段。

三、整改成效

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于2022年11月26日建成并进入项目试运行阶段;咸宁市餐厨垃圾无害化项目2021年10月27日建成,11月3日进入项目商业运行阶段。

以上是整改完成情况,现予以公示。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整改销号问题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2年12月20日-12月27日,共7天。

联系电话:0715-8259089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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