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委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 421226526/2022-0132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市城管执法委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按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咸办发〔2021〕12号),现将市城管执法委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式如下:
一、反馈问题
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仍难巩固。
二、整改目标
全面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完成省考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对市城区所有施工工地,施工道路和砂石料场明晰责任,形成管理清单,开展不间断巡查。
四、完成情况
1.印发并严格执行《咸宁市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2021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道路扬尘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运输管理的要求,建立责任制,城区渣土运输一律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实行全程管理、动态管理和跟踪管理,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建立健全渣土运输动态管理台账机制。推行渣土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定期在市级媒体公开发布。凡是渣土运输企业两次被列入“黑榜”的,两年内不得在城区从事渣土运输作业。同理,两次被列入“黑榜”的运输车辆两年内也不得在城区内从事渣土运输作业。对渣土运输企业实行动态、优胜劣汰管理。
2.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为加强对城区渣土运输行为的统一管理,夯实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我委成立了渣土运输管理领导小组。
3.制定了《市中心城区在建工地渣土运输管理包保责任清单》责任到人,形成市容大队长、分管大队长和中队长的“三级”联防机制;为有效制止渣土运输企业偷运、抢运和“搭车”运输的行为,预防渣土运输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巡查机制,三个市容大队对整个城区的渣土运输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巡查,以确保城区渣土运输行为规范。2021年以来,我委共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180余次,督促清洗路面16万余平方米,合计共处罚金额262660元。
4.完善了主城区道路大冲洗抑尘保洁“全周期”管理机制。我委始终把扬尘管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市主城区道路扬尘治理为抓手,通过清扫机械化的规范管理,根据天气温度及湿度,持续做好道路机械化湿扫、喷雾、洒水工作,以水洗城,保持路面湿润,保持道路洁净不起尘。环卫市场化公司机械化冲洗道路实行常态化,城区131条主次干道焕然一新。每天出动高压冲洗车3台,重点对50余条主干道进行机械化循环冲洗3次以上,平均每天冲洗路面约7万平方米。
5.8月31日,召开了《2021年度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进一步严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6.10月15日,市领导吴刚市长带领有关单位对市中心城区砂石料场进行实地调研。
五、整改效果
各项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和坚持,整改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将持续巩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共治共享,常态化落实道路扬尘、渣土运输的污染防治;加大监管力度,压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全力以赴推进城市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空气质量的目标任务。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式,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联 系 人: 甘 念
联系电话:0715-8257078
邮 箱:scgzfwsrhwk@163.com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银泉大道539号
市城管执法委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