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关于对市本级从事生活垃圾企业落实审批告知承诺制情况的检查结果
索引号 : 421226526/2025-3073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名       称: 2025年关于对市本级从事生活垃圾企业落实审批告知承诺制情况的检查结果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切实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司法局协商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对 2025 年以来申报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的企业,开展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目标,聚焦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深化告知承诺制在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应用,推动我市环境卫生领域 “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 建设走深走实,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1.咸宁城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25年1月1日申请)
2.咸宁鑫洋保洁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申请)
3.咸宁市咸安区家园保洁有限公司(2025年4月17日申请)
4.湖北咸宁雅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18日申请)
三、开展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
四、检查组成员
组 长:雷育华 市城管执法委副县级干部
副组长:王国华 市城管执法委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成 员:饶文昊 市城管执法委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
汪高辉 市环卫局生产管理科科长
咸安区城管执法局选派两名工作人员
五、检查形式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次检查对象为2025 年以来向市城管执法委员会申请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的主体。检查将以实地核查方式开展,重点核验两方面内容:一是告知承诺制的落实进度与执行情况;二是申报主体所提交告知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与完整性。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各相关部门提高重视,周密部署工作。行政审批科负责统筹协调检查全流程,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市环卫局需做好人员抽调及车辆调度等后勤保障,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咸安区城管执法局选派两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
2.做实督导整改。检查组需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实地检查,坚持 “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反馈并明确整改要求,跟踪整改闭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市城管执法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解读政策、推广经验。同时,鼓励环境卫生企业主动创新运营模式、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与运营效率。
联系人:饶文昊
电 话:13886522266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2025 年度市本级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企业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检查结果
|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市本级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企业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 检查的检查结果 | |
| 检查主体名称 | 检查结果 |
| 咸宁城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没有发现问题线索 |
| 咸宁鑫洋保洁有限公司 | 没有发现问题线索 |
| 咸宁市咸安区家园保洁有限公司 | 没有发现问题线索 |
| 湖北咸宁雅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没有发现问题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