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421226526/2025-2055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A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
匡烨代表:
您提出的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号《关于治理沿街商住楼商铺餐饮业油烟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守护优良的空气质量、宜居的生态环境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是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咸宁康养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守护妇女儿童幸福生活的坚强保障!您的建议立足咸宁实际,直指当前城区油烟治理难点痛点,对现状总结清晰、问题分析透彻,并且提出的相关建议针对性、实操性强,对我市商住楼油烟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前,沿街商住楼商铺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由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执法、资建、住新、商务、卫健、税务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城管执法部门主动牵头履职。6月27日,市城管执法委分管负责同志携各会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与您见面座谈,进一步加深沟通交流、共同研讨解决方案。现将当前我们所做的工作向您汇报如下:
一、关于沿街商住楼商铺餐饮业油烟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不断强化源头管控。
一是在规划编制方面,综合考虑地域特色、街道活动、自然景观等,将街道划分为商业型街道、生活型街道、景观型街道、交通型街道和综合型街道,分类提出相应的引导性设计要求,编制了《咸宁市公园化街道空间规划设计导则》,并启动了《咸宁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修编工作;二是在规划管控方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建筑规划管控的指导意见》,就临路一线的住宅建筑以及临路(街)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空间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在规划方案技术审查环节引导滨水、环山、临路的建设项目集中设置配套商业,尽量不设置在住宅建筑底部;三是在规划审核方面,规划条件下达和规划方案审查环节中,对照相应的标准、规范对商住开发项目排烟(气)道严格审查,对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环节中,严格按照已规划施工许可的内容进行验收,督促建设单位将应建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排烟(气)道建设到位。
(二)创新工作方式,精心织密监管网络。
一是严格把关。市住新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项目承接查验阶段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对用于餐饮业的区域,未按规划设计配套建设专用烟道或油烟排放条件不达标的,不予承接。同时,对已交付的小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居民合理需求,配合做好沿街商铺公共区域布局,通过设置隔离带、增加绿化等方式减少油烟影响;二是加大宣传。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宣传,要求餐饮经营商户加强醇基燃料及燃气燃料使用和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商户安装燃气“三件套”;三是共治共管。市商务局联合社区、物管企业,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利用与居民群众“面对面”“零距离”的优势,针对问题集中的街区,引导商家、居民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友好协商,合力制定整改方案,并由社区、街道及部门联合跟踪监管,构建“商户+市民+政府”的全链条监管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住新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沿街商铺加强巡查,重点检查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等情况,发现商户未安装净化设施或违规排放的,及时进行劝阻。对劝阻无效的,以“三联单”方式将问题线索移交城管部门,并提供现场证据资料;二是严格油烟污染检测。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针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和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函告《关于餐饮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有关事宜的函》,为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参考。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店开展油烟污染环境检测,为城管执法部门立案调查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城管部门联合市场、商务、环保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餐饮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24年至今,累计巡查露天烧烤店1100余家,检查油烟净化设施800余户,督促完成油烟净化设施整改152户。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严控增量。
一是严格行政审批。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在有关政策调整后,针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时,需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踏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商住楼、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混合楼内注册新的餐饮经营主体,从源头上杜绝油烟污染新增隐患。对已办证经营的商户,营业执照5年期满后不予续办;二是强化告知承诺。市场监管部门应做好沿街商住楼餐饮经营禁入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对前来咨询或申请的商户,工作人员需进行一对一政策讲解,明确告知其禁止在商住楼内从事餐饮经营的规定及违反后果。同时,要求申请人签订不违规经营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其责任意识;三是加强规划联动。规划部门、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共享城市规划信息。在城市规划调整、新城区建设等工作中提前介入,依据城市功能分区规划,共同确定适宜餐饮经营的区域,为后续餐饮经营许可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二)严管存量。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由城管部门牵头,迅速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7月15日前完成天洁商圈、海德公馆夜市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任务,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设备运行不正常的商户,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标准和期限,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后期将常态化组织开展市区一体联合排查整治行动,对建成区内沿街商住楼现有餐饮商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详细的商户台账,记录商户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油烟排放情况等信息。二是加强执法检测。市生态环境局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对油烟排放浓度、净化效率等指标进行科学测定。对检测结果超标的商户,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营业。同时,将违规商户信息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对其信用评级产生影响,形成有效震慑;三是推动设备升级。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鼓励和引导存量餐饮商户采用先进的油烟净化技术和设备,提高油烟净化效率。通过组织开展油烟净化设备选型推荐会等形式,邀请设备生产厂家、专家进行技术讲解和设备展示,为商户提供选型参考。对主动升级设备、达到更高环保标准的商户,可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或资金补贴。
在此,谨向匡烨代表致以最诚挚的感谢!感谢您对沿街商住楼商铺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的建言献策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也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后续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的使命感和更强的执行力,统筹协调规划、市场监管、城管、环保等多部门,凝聚治理合力。在城市建设与管理进程中,各单位将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加快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切实解决油烟扰民难题,为居民营造清新宜居的生活环境。恳请匡烨代表一如既往关心咸宁城市发展,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为打造美好环境、创造幸福生活贡献力量!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主管领导李强海联 系 电 话18907242345
经办人姓名陆宇鹏联 系 电 话18371502299
邮政编码4370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