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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421226526/2024-1912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城管委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B

对市六届人大次会议第020建议的答复

红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办理相关情况如下。

一、市城区建筑垃圾现状

2023年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70万吨(其中工程渣土约53万吨)。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共有十家,共有运输车辆137辆。市城区资源化利用设施1处,为咸宁城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营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计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及矿山尾矿。

建筑垃圾管理具体做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我委牵头会同住更、公安、资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认真履行建筑垃圾的倾倒、堆放、运输、回填、消纳、综合利用等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逐步实行规范处置与再生利用并重,从“前端投放-中端清运-末端处置”三端发力,推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逐步破解建筑垃圾处理难题。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为确保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落实到位,5月23日,我委组织委属相关科室和市直有关部门,召开了“建筑垃圾处置相关工作部署”会议,制定了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任务清单,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和委属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做到责任清晰;5月25日,组织各县市区城管局召开了“咸宁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专题会议”,落实部署相关工作;6月23日,组织委属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召开了“咸宁市城区固体废弃物分类收运处置会议”,研究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从而推进建筑垃圾工作;6月28日,咸宁市副市长王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城管局召开了“咸宁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推进会”, 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相关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二)建章立制,健全体系。2024年初,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不断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规范;4月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已完成《咸宁市主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初审稿,制定了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地布局及建设等内容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5月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垃圾治理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管局认真履行建筑垃圾管理法定职责,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建筑垃圾全程管理体系。

(三)部门协同,闭环管理。一是加强前端投放管控。一方面根据不同的建筑垃圾产生主体,制定差异化宣传方式。对物业小区上门告知,公示清运责任人,强化日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分类投放。对装修门店发放告知书、监督卡及建筑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单。另一方面,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严格审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运输单位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未按照规定办理合法程序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活动。二是严把中端清运关口。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管理“无盲区”。执法大队巡查管理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做到“四查”,利用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渣土车辆位置、运输路线、运输时段、速度、超载等方面的监管,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过程管控,有效杜绝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和随意倾倒、偷倒等问题。2022-2024年建筑垃圾(包括路面污染处罚) 一般程序处罚34件,处罚金额23万元,特别是2022年在高新区发现一起偷倒建筑垃圾行为,通过深入调查,依法从重处罚5万元,有效遏制建筑垃圾私拉偷运现象。三是提升末端处置能力。2023年采用租赁分选设备的形式对城区存量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处置装修垃圾1.3万立方,及时完成了省生态环境厅鄂南专员办的整改要求。今年,准备通过“利旧方式”对闲置的勾臂箱进行改装更新,作为装修垃圾转运箱投入使用。同时,督促市城发集团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整改工作,对消纳场地进行平整,在2024年计划投资约240万元,争取在9月完成装修垃圾分拣设备的实施。建设内容包括4大块系统更新改造,即新增装修垃圾筛分系统、配电系统更新改造、自控系统更新改造和新增收集装修垃圾的场地建设。通过更新改造,提升建筑垃圾筛分能力和处理效率。主要将装修垃圾成分中的塑料、纸品、木材等直接分类压缩出售或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快政策法规编制。向市政府申报《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列入2025年政府规章计划,力争在2025年6月份出台。

2.推进智能监管系统建设。按照市政府7月8日专题会议精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对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健全全方位多部门数据、视频等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无缝隙“统管”。

3.多举措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全媒体法规知识宣传、执法宣传车以及组织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负责人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固废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增强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结合“城管进社区”活动,对小区物业设置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全面摸排、统计,主动上门指导、督促物业加强对建筑垃圾堆放点的日常管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再次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主管领  董宏亮          13807248012

经办人姓吴江宏        18942967188

邮政编  4371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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