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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421226526/2024-1912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城管委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A

对市六届人大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郑琦代表:

提出的关于《咸安、温泉城区交通问题改善助力咸安大力朝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的宝贵意见,综合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办理意见后,一并答复如下:

一、城区交通问题改善方面

(一)针对路边随意停车问题

为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委牵头协调公安交警、发改、住更等相关部门积极作为,遵循“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基本原则,通过建泊位、补短板,建平台、优功能,盘存量、提效率,建制度、强管理,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应用场景落地。

一是建改并举,增泊位补短板。2022年至今,市城区已增加3.6万个停车泊位,超额完成了3年增加3万个机动车泊位的整治计划。1.多措并举,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停车位。深入小区实地查看,以调整绿化形态、优化空间布局、增设小区道路等多种方式,改造闲置地块,增加停车位,2022年以来通过住宅小区改造、老旧改增设停车泊位10575个。2.严格监管,新建小区一律按规划标准配建停车位。严格规划和建设监管,新建项目做到应配尽配,应建尽建,2022年以来规划配建停车泊位14311个。3.见缝插针,利用城市空坪隙地建设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拆迁腾退,科学利用零星地、边角地,建设小微停车场或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充分利用地下人防空间,积极推动将具备条件的人防设施改造为地下停车场,保障人防设施平时功能优先用于停车。2022年以来,利用城市空坪隙地建设公共停车泊位11207个。如,为解决咸宁高中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建设改造桂花广场地下人防停车场,可提供157个停车位;长安大道福星城幼儿园旁地块硬化3000平方米,规划机动车停车位80个;月亮湾活力夜经济街区建设中新增三处免费停车场共140余个机动车停车泊位;2023年“脏乱差”地块整治中修建改造停车场8处,新增停车泊位约512个;2024年主次干道两侧及重要节点区域地块整治提升5处,其中新建4处停车场地,新增停车泊位约130个。针对天洁转盘周边停车乱和停车难问题,市城管执法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市创文办、市城发集团现场多次勘察,计划由市城发集团对书雅巷及书香路进行智慧化改造。慧化改造后,书雅巷大概可提供123个停车泊位,书香路大概可提供31个停车泊位,改造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

二是整合资源,搭平台推联网。1.资源全摸清。按照将各类停车资源联网接入市级统一平台、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的工作目标,2023年年底,我委再次组织执法队员联合城发集团开展城区停车资源摸底清查,摸排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商超等13类停车场347个共31241个停车泊位人行道、建前空间等路内临时停车泊位18893个,根据原市住建局提供及2023年原市自规局提供的新验收小区数据,市城区共有801个小区63908个停车泊位。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全口径停车场统计台账,确定城区各类停车场(含住宅小区)总数1148个。2.信息全接入。升级咸宁智慧停车系统,分行业、分类别制定停车场联网实施计划,做到底数清、思路清。截至目前,整合了城区包括商圈、酒店、医院、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等370个停车场6.59万个停车泊位的运行信息,逐步构建城区停车“一张网”,促进“难停车”向“好停车”、“快停车”转变,“全市一个停车场”初步形成。3.寻位更高效。市民通过“咸宁智慧停车”APP服务终端、微信小程序等,实时进行找车场、查空位以及停车收费标准查询。同时系统还可根据目的地自动推荐最优停车方案,提供一键导航、路况提醒等服务,帮助车主快速寻找车位,“找位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城区29个停车场打通支付开通“无感支付”功能,离场更便捷。截至目前,“咸宁智慧停车”注册户用23.1万人,停车次数累计1100余万次

三是错时共享,盘活停车资源。在挖掘城市停车空间资源的同时,通过多种调剂手段,不断提升现有停车泊位使用效率,进一步破解阶段性停车矛盾。1.错时开放共享车位。联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向机关事业单位发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提醒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段对社会开放共享。目前,已协调全市93家单位停车场,近6500个停车泊位晚上、周末和节假日免费开放共享。2.探索潮汐车位。建立和实施共享停车供需沟通机制,挖掘、释放潜在空闲时段停车泊位利用率。综合执法支队针对矛盾突出的区域,对接共享停车供需双方协商共享停车事宜。如,为解决咸安碧桂园小学教师停车难问题,支队组织学校、盘泗洲社区与咸安碧桂园物业协商,在上课时段,将车辆以300元/年的价格停放至碧桂园小区内部,缓解了校园周边停车难问题。为解决长城欧尚汽车车辆占用公共停车资源问题,支队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租赁停车位,最终双方就租赁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困难得到解决,附近路段停车资源紧张也得以缓解。

四是规范治理,定标准严整治。1.定标准。市领导多次调研九重锦、大楚城、天洁等周边停车问题。2022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管理办法》、《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指南》、《破解市城区住宅小区“停车难”专项工作行动方案》、《咸宁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物业企业矛盾问题调处“三联单”工作制度》等,完善公共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停车收费管理政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等,引导化解小区停车难问题。2.严整治。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常态化整治,通过教育劝导、违停贴单、车辆拖移等措施,规范停车秩序。2022年以来,拖移人行道违停机动车5534辆,非机动车20246辆(其中共享单车13121辆),下达机动车违停告知书19649起。3.加强联合整治,完善技术手段。配合市创文办,联合交警部门,在书雅巷沿线、天洁转盘、人民广场、中心市场、咸安东门菜场等14处周边停车乱重点区域安装电子眼利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重难点区域的违停行为,7月上旬已向市政府去了专报,请求财政支持。加强联合执法,交警、城管等部门紧密配合一盘棋,对乱停乱放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引导市民从“任性停”变为“不敢停”,逐步养成停车“入场、入库、入位”的文明习惯。同时,注重源头疏导,在商业区、学校门口等时段性停车乱区域,或者某停车难小区周边路段夜间,探索“潮汐车位”停车机制,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车辆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定时定点开放临时停车位。

(二)针对路边摆摊设点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结合3月市长调研城区市场周边环境情况,今年4月,市城管执法委印发《开展中心城区流动三、四轮车摊贩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媒体向市民发布《关于开展流动三、四轮车摊贩占道经营综合整治的通告》,各综合执法支队向流动摊贩发放整治通过1000余份。内容主要包括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三、四轮车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占用主次干道(人行道、慢行道)、交通路口、学校医院周边、农贸市场门口、公园广场入口、消防通道、盲道等公共区域从事违规占道贩卖水果、牛(羊)肉等经营活动,集中整治路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4月份以来,联合交警部门整治中心城区三、四轮车流动占道经营,共出动288人,责令整改79起,进行行政处罚68起,处罚金额6890元,并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去附近的疏导点经营。

二是开展调研排查。6月城管体制改革将中心城区市容执法下沉到咸安区城管局后,针对市容市貌问题反弹现象,市城管执法委组织相关科室成立专班,调研排查中心城区重点区域、路段市容管理情况,如天洁、书台街、中心花坛等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重难点区域。并针对问题,形成调研分析报告,邀请分管副市长组织咸安区政府、咸安区城管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意见,目前正在送审市政府秘书6科。7月13日,杨军市长实地检查督导城区重点点位市容环境管理情况,回头看银泉大道(省地质四大队路段)流动商贩管理情况、检查购物公园步行街及三号桥市场周边管理情况。

(三)针对共享单车管理问题

目前市中心城区运营的共享电单车共计1万台,6家运营企业代理运营。一是严管重罚。一方面建立动态考评机制,根据考评结果调整共享电单车企业分配的份额,实行末位退出机制,为我市共享电单车规范经营、良性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将共享电单车管理写入《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对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等现象不及时整改问题可以处以100元钱罚款。二是实行区域网格化管理,为避免恶性竞争,把市中心城区划分为6个网格,6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公司各负责一个网格进行维护管理,每月一轮换,确保公平公正,良性发展。三是制定管理办法。今年6月,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共7家单位出台了《咸宁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四是破损老旧车辆更新换代。2023年下半年开始,6家单车运营公司将陆续将已运行了3年的老旧单车进行全面更新换代,配备智能头盔,更好的服务于市民,确保骑行安全有序。截至今年5月底前,市城区1万辆共享单车已更新7034辆,剩下的2966辆为城发和美团,目前正在走更换新车流程,预计8月新车可以上路。

完成情况:已与代表电话沟通。城管体制改革后,针对路边随意停车、摆摊设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市容管理问题,市城管执法委将根据职能职责持续发力,并持续指导、督促咸安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力度持续整治,做到常态长效,一同努力确保城市干净、整洁、有序。

二、推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方面

结合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及咸安区政府的回复意见,主要做法如下。

(一)打造汽车零部件百亿集群。“武咸同城”发展契机,实现与武汉产业链串联交织,锚定做武汉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定位,将我区打造成武汉“南车谷”,以铝基新材料为优势塑造“轻量化”咸安特色区域名片,把汽车零部件产业打造成百亿产业集群。一是加快产业协调。主动对接湖北“51020”现代产业体系、武汉市“965”现代产业体系,积极融入咸宁“334”产业集群,稳步推进产业集聚、企业培育、转型升级等工作,坚持以创新发展为主导。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强力推进东湖高新咸安产业园(汽车零部件及新材料产业园)、凤凰生态科创园二期、中龙元高科产业园、博盛汽车配件、敏实汽车零部件汽车门框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敏能汽车零部件电池盒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快品牌塑造。以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为契机,实施“科技赋能、创新驱动”“品牌创建、提质增效”等行动。

(二)大力开展汽车零部件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近年来,着力招引了一批承载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1东湖高新咸安产业园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10.5亿元,规划用地396.6亩,主要发展高端装备产业、生物医药和储能产业,包括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光电子装备、中医药和医疗器械、锂电池和钠电池等相关产业,项目建成达效后,预计实现年产值10亿元以上,年纳税6000万元,带动就业3000个。2汽车轮毂项目。项目投资方柳州一阳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北志研自动化公司各出资50%组建新公司,新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1亿元。本项目总投资3亿元,拟融资1.5亿元。项目新征地面积150亩,建设年产200万只轮毂厂,产品辐射华中地区,包括武汉、湘潭、长沙、郑州、合肥、荆门、抚州、芜湖等区域。项目已开展了初步洽谈,区政府原则上同意投资方提出的条件。项目建设周期14个月,建成后,预计产值可达6亿元,同时可以拉动华劲铝业产值3亿元,年税收可达1500万元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50个以上。目前正在跟踪洽谈,项目方正在寻找合作伙伴。3精确新能源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9月与开发区签约,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00亩,项目总投资10亿元,建设汽车铝电池盒和新拓展的铝合金成型新技术、新材料、高附加值的新能源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预估2025年年产值10亿元,2030年年产值50亿元,截止2027年累计完成税收3亿元,以后每年税收总额不低于1亿元。该项目目前厂房改造已经完成,厂区使用率达到60%,4条生产线已经正式生产。

(三)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件。当前,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已成全球投资热点,国家已将新能源汽车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抢占市场先机,抓住新的发展机遇,我区培育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促进传统零部件向新能源方面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敏实、敏能、精确等以新能源汽车公司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快速发展,积极发展电池、电机、电控组件等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紧紧抓住我区区位优势,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产品以配套现有龙头企业上下游产品为重点,形成强链、补链、延链,固链的发展新格局。

(四)大力培植新的汽车零部件龙头企业。巩固升级传统汽车零部件向“专、精、特、新”发展,做大做优做强现有骨干龙头零部件企业。重点支持敏实、洪盛模具、雄志模具、九霖机械等公司向模块供货发展,向关键零部件及总成、新能源汽车及重型载货汽车配套发展,推动汽车零部件企业走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的新路子。

(五)加强人才建设。一是加强人才引进力度。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每月将至少开展1场线下招聘会,3场线上招聘会。根据人才需求和我区产业布局,分线路开展赴外“引才专列”活动。同时持续开展“大学生人才引进”计划,做好人才认定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二是加强人才培育力度。根据基层需要定向培养专业人才。2023年全区已开展包含各类就业创业培训63期共计1291人。和高校合作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开展了“新型学徒制”“订单班”“顶岗实习”三项紧缺工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班”今年已为企业培训34人,“定向培训订单班”已有49名大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六)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区级税务部门无税收政策制定权。按照现行国家税费优惠政策,汽车零部件产业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我区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并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操作流程辅导,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让市场主体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持续为纳税人缴费人纾困解难、优化经营环境。助力汽车零部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722

主管领黄军            18907243989   

经办人姓杜鹏            18507240944

邮政编437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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