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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2号建议 的答复

索引号 : 421226526/2024-1909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城管委

名       称: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2号建议 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2号建议

的答复

郑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市区市政设施一体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区城市建设管理的高度关注。市政设施一体化管理有助于打破区域性各自为政的传统管理方式,构建起高效、便捷的新型管理机制,较好地弥补以往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置速度不高效、存在问题相互推诿等管理短板,确保维护管理的规范化。您提出的建议,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实际意义,对做好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特别是机制体制改革后的城市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这也正是我们要努力达到的目标。2022年,我市启动城管体制改革,我们已经基本形成了市城管执法委牵头,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先后出台了《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动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地下管道开挖及路面恢复技术指南》《城市围挡技术指南》《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版)》等规范或规章,对市区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明确了工作要求。

一、理顺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2017年11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7]64号),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建成后是否需要移交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需要移交的,应当在开工前向接管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验收等环节征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的意见。待市政公用设施具备移交条件的,建设单位需向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移交登记表》和设施基础资料。移交文件未签署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2022年11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咸宁市城区城管执法体制改进城市管理的实施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划定了市城管执法委负责的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范围,为东外环(延伸至马桥收费站)—南外环—太乙大道—嫦娥大道—河提西路—巨宁大道(延伸至帅印山段)—咸安大道—京广高铁—桂乡大道(延伸至京港澳高速成宁北收费站)—咸安大道—官埠大道—东外环的合围范围。

2024年,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分工及市领导关于“建、管”分离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建设计划和项目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市城管执法委负责道路、桥涵、路灯、景观亮化、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和环境卫生等管理、维护工作。同时,市直各相关部门还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统筹掌握市区两级市政设施项目建设情况,保障相关部门及时了解项目建设信息,主动提前对接,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各环节畅通。至此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已基本形成了“建设—移交—管理”的流程化管理模式。

二、全面排查梳理,有序办理移交

2023-2024年,按照应交尽交的要求,市城管执法委积极与高新区、咸安区政府、咸宁市住更局等单位进行对接,对涉及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内容新建、历史遗留项目按程序办理移交工作,已经成功办理了鄂棉小区路灯、咸宁市传媒大厦园林景观工程、咸宁市外环线绿化带景观提升工程一期、猫山路绿化景观工程、茶花北路路灯移交等31个项目的移交,还有12个项目正在进行问题整改。特别是对龙潭河湿地公园及碧桂园市政配套设施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环境脏乱的问题,自今年4月份以来,我委组织咸安区政府、碧桂园公司以及下属的园林中心、市政、环卫和路灯管理中心等联合召开了3次工作推进会,开展了项目的实地踏勘、经费测算及项目移交工作。并根据领导的要求自5月份开始,主动承接龙潭湿地公园的环卫、园林绿化管护和市政设施的管理维修工作。后续我委将继续与市财政局、区政府进行对接,确保将龙潭河湿地公园及碧桂园市政配套设施纳入2025年以后的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范围,恢复龙潭河湿地公园及碧桂园的常态化管理,还市民一个洁净、舒适的绿化共享空间。

三、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城市品质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统筹布局。根据《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综合“以人定地”、“依产定城”、“增长趋势”三种方式的规模预测,按照“以人为本、城乡覆盖”的原则,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覆盖水平,并将市政设施用地纳入年度供应计划,优化基层公共设施空间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消除重复建设和浪费现象。二是持续推进淦河景观带建设。淦河是咸宁的母亲河,通过淦河温泉城区带治理工程、淦河永安城区段治理工程、淦河系统治理工程、咸安区一河两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一系列工程,淦河景观带已出具规模。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的《咸宁市自然生态城市专项规划研究》等多个项目规划中,均明确淦河滨河公园带建设,打造连贯的绿道系统。因此,对淦河沿线未贯通的区域,将结合全市项目建设条件,逐步纳入建设计划。三是继续强化市容管理维护。鉴于市级执法力量已下沉至咸安区,对于十好桥至碧湖环玉桥右岸未进行环境整治,群众违规种菜屡禁不止现象,我委将督促咸安区城管执法局强化管理,加大违规种菜的整治力度;大畈陈拦河闸至盘泗洲桥两岸人行步道属于区水利管理局管辖之内,由区水利管理局负责大畈陈拦河闸至盘泗洲桥两岸人行步日常保洁工作,我委将实行对口服务指导,积极协助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对《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7]64号)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移交内容和移交程序,并积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优化基层公共设施空间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避免后期因管理部分发生重复性建设等浪费现象,达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目的。同时对城区内应移交未移交的相关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再次清理统计,做好问题整改和移交工作,申请市级维护资金,促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主管领          19371163595

经办人姓阮家传         13907249396

邮政编4370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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