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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421226526/2023-2601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城管委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A

对市六届人大次会议第008建议的答复

陈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垃圾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1.加大农村垃圾分类宣传。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以农村人居环境宣传为载体,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单,现场指导村民垃圾分类。对镇村干部讲解了镇区、村组开展不同的易腐垃圾处理办法,逐步培养农村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性。推广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处置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指导各县区不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同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庄环境卫生,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初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浓厚氛围。

2.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大部分的垃圾分类示范村的村湾建设了垃圾分类亭,并在村委会建设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集中分拣房,部分示范村村委会则设置了智能垃圾分类亭收集可回收物(全自动兑换积分)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得到资源利用,有害垃圾被有资质公司无害化处理。易腐垃圾就地堆肥(沤肥)资源化利用。

3.在农村地区推进“一坑、两桶、三上门”垃圾分类模式。在农村的自然村湾,农户一户或几户利用家庭粪坑或农村厕所革命沤肥坑对家庭厨余垃圾就地沤肥,居民自备有害垃圾储存袋储存有害垃圾,居民每家配备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小桶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村组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其他垃圾、有害垃圾,鼓励居民对可回收物物能卖就卖,尽量资源化利用。

二、着眼长效,完善垃圾处理管理机制

1.条例修订实行。2022年对《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修改,《条例》于2023年3月29日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和设施场所的责任主体、选址及建设要求,系统确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基本原则、责任体系和管理规范。《条例》的实施和修正,将建立健全咸宁市农村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农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一是收运能力全面覆盖。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依托现有行政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环节已全部实现市场化。我市64个农村乡镇建成中转站75座,科学配置各种垃圾清运车辆582台车辆,以垃圾压缩中转站为核心支撑,实行全域覆盖,切实提高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效率,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密闭化、压缩化运输;同时根据人口分布合理配置16.7万多个垃圾桶、8144个勾臂箱收集生活垃圾,覆盖所有的894个行政村、11230个自然村湾,生活垃圾做到定时、定点、定线收运,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100%无害化处理。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我市按照集中居住区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员1万多名,要求各乡镇、村对保洁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培育保洁员同时肩负垃圾分类收集员、督导员、宣传员、分拣员,明确保洁区域内的职责,抓好保洁员日常工作,各乡镇、村组也建立相关管理、考核制度,确保保洁质量做到高效稳定。

3.优化管理办法政策,不断完善垃圾处理管理体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当地政府整合统筹各类相关资金,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经费投入,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依托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鼓励当地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市级财政部门指导各地财政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以奖代补资金,结合今年“共同缔造”项目建设的评选,市级财政安排500万元“共同缔造”项目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对入选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同时我委每季度组织对各县市区农村环卫设施、垃圾转运及清扫、保洁效果、垃圾分类等生活垃圾治理量化指标进行暗访考核,结果全市通报;督促指导各村成立监督小组,每月配合乡镇对本村范围进行清扫质量、动态保洁质量生活垃圾收运及制度执行情况的全覆盖监督和打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成效。

接下来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县市区及乡镇责任,围绕乡村振兴重点目标,落实部门管理责任,理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合理选择符合实际分类治理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治理水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充分应用督查通报等有效措施,加大激励问责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主管领:董宏亮         13807248012

经办人姓:王淇           19807151078

邮政编4370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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