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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421226526/2022-27207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B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5号建议的答复


陈红功代表:

您提出来的关于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时段等以解决小区停车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时段等以解决小区停车难的建议很好。近两年的在市直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市在解决停车难工作上采取了一定的举措。

一、关于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时段

为营造顺畅、有序的交通环境,还市民高效便捷的出行体验,自2020 年开始,我市实施智慧停车项目,路边停车逐渐向收费管理过渡。运行以来,路边停车位紧缺现象缓解,市民交通文明意识持续提升,形成各行其道、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鼓励短停快走,作为公共资源,部分市民的私家车辆免费停放,导致道路通行能力下降。经调查,并综合考虑市城区区域位置、设施等级、服务条件等因素,部分区域早上7:00 至8:00为车辆拥堵高峰时期,上班、接送学生车辆较多,晚上6:00至8:00部分区域商场、餐饮行业周边停车需求普遍较高。如缩短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时段,将会导致部分区域停车泊位供不应求,从而造成停车秩序混乱、路段拥堵等问题。因此,发改委建议暂不调整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时段,提高道路通行率。

二、关于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居民私家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们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这一日益突出的社会性难题,市住建局借助于当前大力推进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全覆盖这一重要举措,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摸清底数,分析问题成因,研究破题路径,力求走出一条 “停车有位、停放有序、收费合理、居民满意”的咸宁模式。

截至 2021 年12月30日,市城区三办共计778个住宅小区,其中专管型小区 394个,托管型小区231个,自管型小区 153个。具体车位配比情況如下:

1. 三类小区规划设置停车位共计55463个。其中:地面规划车位 32045 个(含老旧小区改造自行新增设车位和单位自建小区自行增设车位);有地下车位(库)的开发小区共计109个,占比仅为14%,地下规划车位总计 23418个(其中地下人防车位12796个,地下规划车库车位10622个)。

2.三类小区实际投入使用停车位共计 44292个。其中:地面实际投入使用停车位33466个(含三类小区划定小区公共道路新增车位);地下车位(库)实际投入的小区共计81个,占比74%,实际投入使用停车位总计 10826个,空置率 53.77%(其中人防车位 4486个,空置率64.94%;地下规划车库车位 6340个,空置率 40. 31%)。

3. 三类小区登记车辆共计 93488 台。其中温泉片区 333个住-宅小区(专管型 149个,托管型 161个,自管型23个)共登记车辆 39116 台;永安片区215个住宅小区(专管型68个,托管型 18个,自管型129个)共登记车辆13067合;浮山片区 230个住宅小区(专管型 177个,托管型 52个,自管型1个)共登记车辆 41305台。

4. 停车收费及地下车位租售情况。经调查统计,在目前市城区778 个住宅小区中,收取物业停车服务费的小区仅57个,且全部为开发项目带有地下车位(库)的专管型小区,其收费标准为每车/每月35-60元。实施地下停车位(库)租售并举的小区69个,租赁收费标准为每车/每月80-260元,销售价格(含 20年长租)约为 5-10万元。

三、今年以来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出台了《咸宁市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在中心城区全面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逐步构建“有位、有序、有偿、共建、共享、共治”的停车生态环境;修订了《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完善停车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能职责,完善停车收费管理政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出台了《住宅小区停车泊位管理办法》。明确停车位权属关系,规范停车位租(售)行为,推行停车位租(售)合同备案管理,降低停车位租(售)价格;

2.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文明意识。按照“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原则,开展“撒网式”宣传,培养和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的观念,不断提升规范停车、文明停车意识。截止目前,分别在湖北日报、湖北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咸宁日报、香泉都市报、云上咸宁等各类媒体发布新闻、评论共计43篇。

3.开展全面摸排,合理施划车位。按照“应划尽划、应增必增”的原则,对停车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摸梳理,增设停车泊位。截至目前,中心城区新增停车泊位6320个(其中: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509个,小区配建停车泊位3811个),督促企事业单位夜间开放停车泊位87家,停车泊位配比由去年的1:0.76提升至1:0.82。

4.调整免费时长,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按照《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时对接发改部门对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进行了调整。自7月15日起,市城发集团经营收费的26条道路3301个临时停车泊位及26处停车场2649个泊位,停车免费时长调整为30分钟。

5.整合停车资源,推进智慧停车。市城发集团投资2306.13万元建成了智慧停车系统(一期投资829.73万元,二期投资1476.4万元),由行业龙头企业智慧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泊车)建设,技术上实现了无感停车、信用停车,推广“一个平台”智能缴费、全城通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截止目前,智慧停车系统已经辐射停车泊位共13940个(其中:城发集团自建车场6237个停车泊位;社会停车场和物业小区7703个停车泊位)。

6.实施标线更新,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开展道路标线专项排查。对城区45条道路标线进行了详细统计,联合市规划设计院、市公安交警部门编制了标线实施方案(包括新增机非分流、慢车先行标线),并将实施方案交市创文办审查后组织实施;严格标线更新标准和质量,作业过程中,严把标线施划质量;强化施工管理。派专人负责标线更新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截止目前,共更新道路标识标线6.42万㎡,施划进度完成53.34%。

7.强化联合执法,改善停车秩序。推行路面“网格化”勤务模式,联合交警部门成立4个整治小组,加大违停执法力度,实现温泉城区和咸安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慢车道违法停车整治全面覆盖,有效提升停车秩序。截止目前,上半年劝离违停机动车17397台,规范停放非机动车23000余台,拖移违停车辆5640台(其中:机动车503台;非机动车2365台;共享单车2772台),推送违停信息1279条,助拆摩托车雨棚2890顶,整治无牌无证车辆1600余台,发布停车红黑榜6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规划先行扩增量

1.“建”出停车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区,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停车场(位)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研究制定市级停车设施建设激励政策,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积极性。

2.“挤”出停车位。坚持便民利民与规范停车秩序相结合,在保障城市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沿街建筑物建前空间,做到宜划尽划,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停车需求,进一步弥补停车泊位总量不足的问题。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778个三类小区道路、绿地、广场及楼栋之间等闲置地,因地制宜施划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

3.“腾”出停车位。以群众反映停车矛盾集中的老旧小区为重点,利用城区范围空闲地、边角地、闲置土地等开发利用价值较低地块增设小微停车场。

4.“调”出停车位。在挖掘城市停车空间资源的同时,通过多种调剂手段,不断提升现有停车泊位使用效率,进一步破解阶段性停车矛盾。推动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对社会开放共享;鼓励小区周边写字楼、商场停车场在空置期适当收取费用,向小区车辆提供停车位,交替使用停车资源;引导有条件的小区合理收费向社会分时段共享机动车泊位。

(二)部门联动抓整治

一是住建牵头。全面开展地下车位租、售行为专项整治,合理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地下车位租、售行为,强力督导开发企业对产权车库实施“租售并举”,与此同时,参照其它城市做法,制定地下人防设施管理使用政策,整治规范地下人防设施管理使用行为,禁止变相出售,充分发挥人防设施 “平战结合”双重使用功能。二是规划牵头。对验收未达标准的开发项目地下车库开展清理整洽,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尽快移交使用。对擅自挪用、改变停车场(库)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重点整治。三是住建牵头。按照“改绿、增硬、插空划车位”的思路,对车位规划不足又有条件进行生态改造的物业小区,组织街办社区引导小区“两委”采取集中整理闲置空间、重新配置公共绿化、局部硬化空地施划停车泊位的方式增加停车泊位数量。四是公安牵头。城管配合,合理出台政策,利用城市道路、公共空地划线及周边办公停车场地,全面推行市城区双向错时停放。

(三)价格调节活存量

部分文明城市的实践证明,住宅小区实施停车收费,对规范、引导小区业主停车行为,防止外来车辆随意侵占小区公共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改善和促进作用。对此,建议发改部门结合相关法规,依据咸宁实际,按照“城区高于乡镇”、“地下高于地面”的原则,一是全面出台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及收费标准,防止乱收费;二是加强基础调研,精准校算,全面出台地下车位(库)租、售指导价标准,有力激活地下车位使用率,从市场的角度实现地下车位服务小区业主的根本性建设目的。

(四)基层履职护稳定

通过一年多的红色物业全覆盖工作实践来看,街办、社区基层组织对小区综合治理的作用举足轻重。因此,要充分发挥街办、社区基层组织的一线作用,落实其主体责任,全面践行“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一是合力倡导小区 “两委”自治,合理制订本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放建议、管理办法;二是提倡通过市场磋商机制,由小区 “两委”与物业企业合理确定停车收费标准;三是支持社区及小区“两委”按照自治规约,对物业企业的停车管理和收费行为实施监督,调解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四是鼓励、引导小区“两委”全面监督物业企业定期公示停车收费账目,切实维护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五)舆论引导造声势

积极学习借鉴杭州推行停车政策取得的经验做法,全面建立政府、媒体、市民的互动沟通平合,通过报纸电视采访、市民座谈、网络沟通等形式,与市民互动,宣传解释小区停车车位现状、存在问题,整治的目的和方式等,引导市民在停车设施改建、管理和收费过程中,遵守“服从多数、关注少数”的自治规则,服从和接受 “先来先停”“一年一配置”等管理模式,引导广大业主自觉维护小区的通行秩序和静态交通管理规定。

(六)制度创新促规范

制度建设是解决停车难和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本举措,建议从8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推进社会诚信系统建设,将业主、物业企业、开发商的信用行为纳入其中,尤其是要发挥舆论监督和消费者维权机构的作用,加大对恶意欠缴、“霸王物业”、开发商违规违约行为的曝光惩处力度。二是推进规划指标的适应性调整,出台新的车位配建指标体系,并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管理,确保规划车位的建设到位、数量到位、功能到位。三是借鉴相关兄弟市州经验,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将房屋质量、公用设施以及停车位逐一细化。四是建立城市道路、绿化与停车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制度,在新建改造城市道路时,利用边角地块增设泊位;将绿化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统筹规划,调整绿化形态,实施立体开发建设,增建停车设施。五是建立部门责任明确、严格规范的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制度,严肃追究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的责任。六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物业企业财务核算制度,便于账务

公开,有效监督。七是住建、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切实执行住宅小区停车泊位的备案制度和收费核算制度,确保汽车停放有序、收费合理。八是建立交警、公交提前介入审查小区规划设计的制度,以公交站点的优化配置,促使车主改变出行方式;以停车场库出入口的合理布局,促使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的协调运行。

(七)综合执法管长远

一是建议公安、城管加强对小区停车管理的支持和指导,打击为逃费而恶意堵门等违法行为。二是建议消防部门加强对小区消防通道的管理整治,清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住建、规划、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开发企业“只售不租” 和物业企业“恶意侵占”、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下大力气整顿规范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行为,从而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住宅小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主要领导:黄 军   联系电话:18907243989

经 办 人:杨 坤   联系电话:15307245798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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