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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421226526/2022-2720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B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易湘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大件杂物收运的家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大件杂物收运的家建议很好,阐述了加强城区大件杂物收运的必要性,分析了城区大件垃圾收运工作存在的客观问题,同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城区大件垃圾收集现状

城区大件垃圾由启动城服咸宁城市服务公司在市中心城区巡回收集、转运至永安大道原啤酒厂内350㎡用地的“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集中处置。日处理为3至4车,年收集大件垃圾1000余车,分类100余吨。其中可分类出木材70余吨,不可回收垃圾(如皮具、垫子、棉絮等)30余吨,运输至垃圾焚烧厂发电处置。可分类出可回收金属3吨左右,用于回收再利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城区大件垃圾被随意丢弃至大街或小区路边,存在收集难,落地时间长,影响市容市貌,安全隐患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一是大件垃圾没有暂存点,市民没有办法,只有扔在大街上;二是大件垃圾清运成本高,市民最终一般选择直接扔在街面或小区门口。

三、解决措施

(一)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运。一是环卫局制定了《“环卫延伸管理进社区,共创城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以此为契机,大件垃圾收运职能包含在内。将环卫管理触角向47个社区延伸,采取“路长网格制-社区”的方法,设置47个“环卫服务进社区”公示牌,环卫管理员负责与社区的联络和协调,相互配合,联动管理大件垃圾清运在内的逐项环卫工作;二是物业管理小区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并设公示栏。环卫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社区及有物业的小区摸底,目前已在100个人口密度大的、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固定区域设置大件垃圾收运公示牌,内容包含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若出现大件垃圾收运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即可提供上门收运大件垃圾服务。

(二)加大大件垃圾收运宣传力度。围绕城区大件杂物收运工作目标要求,做好对市民群众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扩大城区大件杂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知晓度、参与度,激发全社会支持城区大件杂物统一收运的积极性。二是选树身边典型,助力工作落实。通过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在报纸上开办专栏,在网络媒体上开设专题的方式,及时报道推进城区大件杂物收运对美化生活环境、促进垃圾分类的成功实践,以点带面,引导群众支持城区大件杂物收运工作,助力垃圾分类,推动形成大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良好氛围,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目前已重点推出《咸宁“红色物业”托起稳稳的幸福》《垃圾不落地 咸宁更美丽——咸宁市城管执法委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倡议书》《浮山街道:维护整洁环境 共建美好家园》等报道23条,其中电台9条,云上咸宁14条,累计浏览量9.7万。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大件垃圾暂存点知晓率,提高市民参与环境卫生自治的意识,宣传引导市民定点投放,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三)加强立法,规范大件垃圾投放。目前,《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已批准公布,《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对大件垃圾投放处置进行了规定:“居民的废旧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以及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应当投放至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临时堆放点,由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组织清运;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应当投放至居(村)民委员会指定的临时堆放点,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清运”。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

2022年7月20日


主管领导:董宏亮 联系电话:13807248012

经办人姓名:但明华 联系电话:19807151377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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