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8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421226526/2021-2518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8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23 11:34:26

予以公开                                               B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89号提案

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发改委:

现将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89号提案《关于“塑”战速决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指示精神,规范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坚决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攻坚战,我委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在委系统内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禁塑”意识。成立了以委领导为组长的禁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系统内大力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知识和禁塑工作重要性,不断提高委系统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抵制过度包装物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并积极推广替代品在机关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笔、一次性塑料杯等,同时,在办公场所推广使用钢笔和可重复使用的签字笔,在会议场所鼓励自带杯具。三是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在机关单位设置塑料废弃物回收点,专门用来收集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制品,这些塑料废弃物最终由有资质的公司收集后进行资源回收利用。

二、在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内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抓牢宣传教育这个关键。垃圾分类专班和启宁垃圾分类公司督导垃圾分类专员在29个试点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站岗式定点督导、巡查”、“户外宣传”等活动时大力宣传“禁塑”知识和意义,增强居民的“禁塑”意识。二是抓牢源头减量这个根本。目前,我市城区采取在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内使用不污染环境可降解的垃圾袋(以下简称“环保型垃圾袋”)的措施来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量。在试点小区内,将“环保型垃圾袋”发放给居民收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盛装厨余垃圾的环保型垃圾袋连同厨余垃圾一起进入餐厨垃圾处理厂通过相应工艺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盛装其他垃圾的环保型垃圾袋连同其他垃圾一起焚烧处理不污染环境。三是抓牢设施建设这个保障。我市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采取将生活垃圾进行“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处理的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智能收集箱来分类处置这两种生活垃圾。其中,“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又分类别设置了“塑料类可回收物”和“金属类可回收物”,“塑料类可回收物”专门用来收集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制品,这些塑料类可回收物最终由有资质的公司收集后进行资源回收利用。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我委将倡导每个小区、每个单位都设置塑料废弃物回收点;我委将联合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逐步在街道设置塑料废弃物回收点,将塑料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并加强小区、街道塑料废弃物的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工作。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主管领导:刘伍寿               联系电话:8152165

经办人姓名:刘华安               联系电话:18942967808

邮政编码:437000

抄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