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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 421226526/2020-1685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2 14:58:58

予以公开                                               B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建咸宁市委员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赢控违攻坚战助力创建文明城市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控违工作提出的建议。近年来,我市控违拆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综合整治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落脚点,围绕“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工作任务,坚持“严密巡查、以拆促控”的工作做法,始终保持违建管控工作的高压态势,稳步推进违建管控工作。

一、市区控违工作体制

我市控违拆违工作起步于2010年,主要由原市城管执法局(现市城管执法委)履行市区165平方公里(三办四镇)规划批前的违建控制和查处工作,在2013年12月31日,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和管理体制的意见》(咸政发﹝2013﹞29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由其负责规划批前管理,原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区违法建设的稽查、督办、重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控违工作做法

1.狠抓宣传造势,营造防控氛围。为切实把控违拆违工作宣传到户,我委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两线”环境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和“百日”攻坚为抓手,开展了多方面、全方位宣传活动,利用车载高音喇叭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法规,并精心设计了宣传路线,重点深入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碧桂园园区以及部分违建高发区域,循环流动宣传违法建设政策、危害,并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通告等形式,普及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持证建房、合法建房、依规建房。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凡有重大拆违行动就联系新闻媒体,迅速报道相关拆违情况,对拆违工作起到了推动鼓舞作用。营造打击违法建设的强大舆论氛围。

2.严格依法拆违,确保新增“零增长”。在控违拆违工作中,我市坚持以“三讲”为原则,全力推动违法建设治理。一是讲法理,绝不逞一时之勇。坚持文明执法,将相关程序走到位,不厌其烦地跟群众做思想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直到工作做通为止,避免矛盾激化。二是讲方法,办法总比困难多。面对违建户“白天不搞晚上搞,晴天不搞雨天搞” 的偷建、抢建行为,坚持“不为失败找借口,要为困难找办法”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车和信息员三位一体的立体巡查机制,按照“212”巡查原则(重点区域一天至少巡两次、一般区域一天至少巡一次、偏远区域两天至少巡一次),合理设置巡查路线,合理安排巡查时间,坚决做到巡查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不留死角,不给违建户可乘之机。三是讲纪律,拆除违建不打折。底气足,才能无坚不摧。坚持底线思维,不越红线,这样才有与违建户直面的勇气和一拆到底的决心。自2017年以来,共巡查发现1777起新增违法抢建行为,拆除违法建设131043平方米。组织开展了54次大型拆违活动,依法拆除违建379户,面积22386平方米。特别是拆除大楚城内博苑幼儿园、清馨苑小区、时代家居广场小区和鄂棉小区等区域的违法建设,解决了多年以来困扰当地群众的各类问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3.畅通投诉渠道,化解信访难题。针对违建户“钻空子”“搞突击”带来的“发现难”“处置难”问题。坚持和完善有效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始终保持违建举报渠道畅通,规范专人负责、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的办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群众投诉信访办理工作流程,通过现场督办、电话催办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投诉举报违建的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效解决一批市民投诉,促使乱搭乱建投诉逐渐呈现下降趋势。经统计,自2017年以来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举报平台共受理违建案件456件,由于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及时,一大批违法建设得以早发现、早处置、早遏制。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控违的综合执法三大队现实有人员9名(其中2020年7月调入3人),带编7人,因人员较少,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我委尚可指导完成,但出现影响重大违建问题时,我委的督办只能停留在纸上,督办手段非常疲软,问责时,我委却是第一责任单位。

2.控违督办手段薄弱。目前市区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主体是咸安区政府,区城管局具体承担控违执法职能,由于我委对咸安区的人、财、物没有管理手段,仅凭感情和市控违办的督办,无有效监管手段,还存在说人情、打招呼现象。

3.职责履行不够积极。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成立了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机构(简称市控违办),明确了机构职能和成员单位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都是城管部门“单兵作战”,成员单位履行职责不够积极。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控违拆违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我委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下决心、出重拳、聚合力,坚决打赢控违拆违攻坚战。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控违拆违机制是决定控违拆违成败的关键,我委将充分发挥市控违办的主体牵头作用,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完善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督查体系,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投诉受理、查处、回访机制。对违法建设防控和处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职、不坚持首问负责、不按规定处置各类违法建设的,适时启动问责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追责问责。

二是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强化与宣传部门的合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密集的专题报道,为控违拆违工作在舆论上赢得更多主动权。及时宣传报道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使广大群众自觉支持和配合控违拆违工作。主动深入涉拆群体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各类人群的思想工作。在控违拆违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稳控工作,切实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是进一步强化稽查督办。细化稽查制度和督查办法,将稽查督办工作做细做实。进一步加大巡查管控力度,持续深入重点区域、城中村、居住小区开展巡查,对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强化交办督办力度,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全市在职党员干部违建的管控力度;加大对领导交办、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的整治力度。

四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控违拆违作风建设,严格要求控违拆违工作人员做到“想干事、善谋事、不怕事、干成事、不出事”,努力形成“纪律严、意志坚、效率高”的控违拆违新风气。加强控违拆违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高效的控违拆违队伍。认真落实有关责任追究制度,与纪委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制止、查处违法建设不力甚至纵容、包庇、阻挠查处违法建设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责任。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

 2020年9月4日

主管领导:刘海生             联系电话:8259089

经办人姓名:郭飞跃           联系电话:8369717

邮政编码:4370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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