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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 421226526/2020-1685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2 14:57:25

予以公开                                               B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天明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道路科学绿化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三位委员对咸宁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科学合理建议。提案中涉及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道路绿化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首先,道路绿化的设计。建议中谈到了三个问题,一是树种过于单一,二是树种选择不当,三是绿量规划偏少。

城市园林绿化通常有一定的时代烙印,一个时期的绿化往往体现一个时期的特色。行道树绿化设计同样如此。银泉大道、咸宁大道、温泉路为我市较为早期的绿化,那个时候,香樟、桂花、栾树为城市主要行道树种,就像更早些时候法梧、香樟为城市主要行道树种一样,城市绿化都较为单一,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受到早期园林树种的极大限制,其他城市也概莫如此,如南京的法桐、北京的松柏、西安的国槐、杭州的香樟等等。咸宁城市老区的行道树栽植于1980年代前后,主要品种也就只有法桐和香樟,也有极少数水杉。咸宁大道建设较晚一些,在继续沿用香樟的基础上,分车带内又植入了桂花。目前,这些行道树已经成为了我市道路绿化的骨架树种,尤其是月亮湾路的香樟,一定程度上,见证了城市的历史。这些年来,随着城市绿化新理念的出现,关于城市道路绿化的规划,我们已经有了系统的认识和做法。如“一路一景”的设计思想,在凸显道路特色景观的同时,还可以充分发挥城市物种的多样性,提高城市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又如“双排行道树”的观念,落叶树种与常绿树种互相搭配,确保夏有绿荫,冬有阳光,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园林植物的生态效益。还有“适地适树”、“香化彩化”等观念,都很好的指导了城市园林的绿化实践,并在我市仅今年的城市建设中,发挥了极大地作用。

关于桂花作为行道树影响行人通行的问题,的确存在。应该说这是行道树种选择的较大失误,我们必须认真反思,吸取教训。最近,我委根据一些政协委员的建议,开始着手配合林业部门进行桂花行道树标准的制定,这样就能在充分发挥桂花作为“香城泉都”、“世界桂花城”建设主角的同时,又能不影响城市正常的交通出行,一个最基本的指标,就是要保证桂花分支点的高度要在2.0米以上(作为行道树)。

在我市城区道路建设过程中,的确存在绿植偏少的现象,体育路、青年路、谭惠路、邮电路、交通路等,就是较为典型的代表。其主要原因在于道路红线规划偏窄,道路两侧只能保证市民通行和商铺经营这一基本的城市功能,除栽植一排行道树外,无法留出更多的空间用于绿化。如要进一步增加绿量,需要从规划的源头进行把关。

其次,在城市建设方面,我市目前呈现出一个多“头(投)”并举的格局。城市绿化建设更多地由“城投”、“交投”、“绿投”、“职教投”、“联投”、住建局(项目局)这些机构承建,相反,城管委(市园林局)承建的只是一些修修补补的小型项目,基本沦为了城市建设的配角。近年来,随着政府部门机构的进一步改革,咸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作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了撤销机构的清单,园林行业主管的地位必将进一步大大削弱,很多城市园林项目,建设前缺乏严格的专业方案审查,建设中行政干预大于专业意见,建成后不履行完善的验收和移交手续,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问题,比比皆是。

第三、关于城市绿化的管养问题。目前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受财政资金投入及机构改革的限制,的确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一是道路绿带人为践踏损毁严重,较为严重的路段包括马柏路、咸宝路、贺胜路、金桂路;二是分车带绿化修剪控制不合理,出现色块偏高,影响行车视线问题;三是行道树修剪不全面,树木分支点控制高度不够,引起商户宣传或住户采光的矛盾,一些树木因修剪不及时也导致了路灯、交通标识、治安摄像头等无法发挥相应的功能;四是缺乏良好的绿化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城区毁绿事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创新管理思路,努力争取部门支持,内强作风,外塑形象,争取在城市园林管理工作方面,争取更大的提升。一是做好财政部门的支持,争取政府投入增加。近段时间,我们会同财政部门的同志,就省内几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地、市、州就园林养护经费的标准开展了调研,了解当前我市园林绿化维护经费的合理性,并根据结果向市政府及财政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确保我市城市园林养护工作不因经费限制,影响城市景观维护的效果。城市维护经费的合理与否还直接影响园林工人的工资水平和工作热情,更是决定能否留住园林技术人才的重要因素。二是有计划地开展园林绿地补栽和修复工作。对经常性受到践踏危害的绿地,要做好绿化形式的合理调整,或者做好补栽后的防护工作,确保补栽工作收到实效。三是开展园林修剪工人的技术培训,做好色块修剪、行道树修剪标准的宣贯工作,既要确保城市园林景观,更要注意交通安全。四是做好市民爱绿护绿的宣传,并积极献言,趁机构改革之际,成立园林城管大队。同时要做好公安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天眼系统,大力打击毁绿盗绿等恶劣行为。政府部门要将毁绿行为纳入文明单位考核的负面清单,甚至实行文明单位考核毁绿行为的“一票否决制”,这将会极大程度减少一些单位或小区擅自毁绿、占绿的不良行为。

提案中也提出了几个具体的建议,如坚持新发展理念,厚植城市绿化,科学统筹城市绿化规划,加强保护城市绿化等,这些观念,非常正确,符合现代城市的园林设计、园林管理趋势,我们都深表赞同,我们将在今后的绿化规划、方案审查和绿化建设中,加强落实和监管。对于委员希望对1号路(银泉大道)、2号路(长安大道)、咸宁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绿化进行适度调整。我们的意见是,由于这些干道行道树已基本成型,并已逐步成为城市居民的历史记忆,目前进行调整不仅会耗费大量的财力,而且为城市建设之大忌,我们认为可在今后的道路改造中,可以对部分色块进行优化和调整,改种一些花卉和草坪,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关于加强城区主干道月亮湾香樟、老行署水杉、铁疗冬青、幸福路法桐的保护的建议,非常的及时和专业。这些行道树都是咸宁城市最早的绿化成果,见证着咸宁的发展,积淀了咸宁的记忆,寄托着当地居民的乡愁。保护这批树木,就是尊重和保护咸宁城市的历史!保护这些树木,应该作为咸宁园林人的历史使命!我委将即刻开展这些资源的调查和建档工作,将年限40年以上的树木,纳入城市大树后备资源,重点养护,严格监管,避免这些树木因立地条件恶劣而死亡,或因城市开发而损毁。

   再次感谢三位委员我市城市管理和园林工作的关注,我们继续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水平,提升我市城市品质。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主管领导:刘合华            联系电话:17507248867

经办人姓名:刘良宏          联系电话:13339886577

邮政编码:4370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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