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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大提升行动工作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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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市容环境大提升行动工作半年总结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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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开展“十乱”整治。我委坚持常态化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积极开展城市乱象治理,整治乱摆乱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堆乱放等“十乱”现象。今年来,共劝导各类违章经营行为5590余户次,暂扣物品480余件,下达整改通知199份,管理晾晒660余处,清理乱贴乱画4960余处,清理乱堆乱放350余处,对乱泼乱倒行为立案处罚13起,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积极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我委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咸宁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法依规强力清除违规户外广告。今年以来,累计拆除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788处,共计15874.21平方米,清理条幅、小广告1087处、喷绘布1480.25平米,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状况进一步改善,城市天际线更美了。

三是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通过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强化校园周边整治。严格抓好“开学季”保障、高考保障、事业单位考试保障和日常巡查纠章及常态管理。一是规范市容秩序,针对校园周边跨门槛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采取定岗定人方式,加强监管力度,并组织执法人员逐户宣传劝导;二是净化环境卫生,强化校园周边垃圾治理,及时清运,加大对违规倾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学校周边单位及商户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三是严厉打击流动商贩,在学校上下学高峰期及占道经营问题较为严重区域,采取“错时巡查与高峰值守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执法队员在校园周边值守管理,为广大师生安全保驾护航。四是建立与学校共管共治长效机制,在市中心城区学校门口悬挂“校园周边城市管理公示牌”,明确责任人、职务以及联系方式,将工作任务包保到人,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定人定岗,推进校园周边网格化管理。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规范经营秩序。今年来,共安排保洁人员4000余人次,清理校园周边卫生死角垃圾43余吨,合计套袋28500余个;出动各类清运、冲洗车辆1800余台次,清运垃圾1200余吨,冲洗校园周边路面170余万平方米;联合公安、教育、市场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联合整治活动15次,开展日常专项整治37次,已在23所学校悬挂了“校园周边城市管理公示牌”,累计规范出店经营门店850余家,劝导流动摊贩510余人次,清理杂物110余处,规范乱停乱放车辆580余车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余份,有效改善校园周边环境。

四是积极改革垃圾收运模式。上半年,一是开展咸宁大道垃圾清运体系调研,摸清清运体系提升需解决的问题,制定垃圾清运整治改革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间表,探索全城区可复制的经验进行全面推广。在城区推行公交式线路巡回收集垃圾的作业模式,垃圾暂存容器以240L垃圾桶为主,量身定制垃圾桶套袋,收运设备以挂桶式压缩车为主,逐渐淘汰大压缩车和钩臂车。督促保洁市场化公司采购挂桶压缩车和240L垃圾桶,规划布局45条收集转运线路,并对每条线路的收运情况进行测试和验证完善,取缔沿街垃圾收运板车,目前,“撤离垃圾板车”收运模式已经在咸宁大道。为解决收运设备设施不足难题,已督促公司制定《采购环卫作业生产相关设施设备计划》。二是加强垃圾设施设备管理。垃圾收运车辆每周最少清洗一次,垃圾桶每三天至少清洗一次。垃圾桶加强日常巡回维护,保洁员负责本区域的垃圾桶管理,将未装生活垃圾的桶盖打开,方便市民投放,并桶满加盖。

五是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

1.坚持教育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的优势加大文明停车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文明驾车、规范停车意识,在市级媒体发布了3期“红黑榜”。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临时停车行为及时劝导,即刻驶离的违停车辆不贴单、不拖移,通过我们有效劝离车辆超过1860台次,市民自觉规范停车入位率明显提高。

2.联合执法治理违停。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品质形象,借力发力,积极协调推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联合交警部门多次开展系列整治行动,打击各类型乱停乱放车辆,引导东外环200余台大货车全部停放到指定地点,规范夜间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加装雨棚、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今年5月,联合市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咸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咸安区城管执法局对城区人行道、慢车道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大队和咸安区辖区划分,成立4个违停执法小组,保持常态长效整治,城区停车秩序得到进一步提升。上半年,共计拖移违停车辆2868台(其中:机动车503台;非机动车2365台),拆除雨棚1449顶。

3.错时整治占道经营车辆。实行错时执法工作机制,每周五、周末实行错时执法工作机制,对停车“乱点”、“焦点”,有针对性地加大特殊时段的执法力度;夜间联合交警、执法大队专项整治“马路市场”,对温泉城区和咸安城区夜间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及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采取首次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再次违法则依法进行处罚,对“马路摊点”经营者进行全覆盖宣教。劝离流动摊贩51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暂扣车辆25台。

4.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整治。一是定期开展月度考核,采取企业自查、日常考核、实地考核、综合考核相结合方式,每月对运营企业进行考核评分,形成数据资料,分析共享单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月度考核会议,商讨研究解决对策,规范单车停放秩序。按照“奖优惩劣、增减结合”的原则,在投放总量的范围内对运营企业运营配额实施动态增减调节,年度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二是加大共享单车整治力度。重点对未规范停放的共享单车加大整治力度,对大量推积车辆及时通知企业运营人员清理,未按时清理车辆,安排清障车拖移,上半年,共计整治清理共享单车2689台,封存共享单车460台。

六是开展“渣土扬尘”专项整治。为深入推进我市渣土扬尘治理管控工作,大队对未按审批路线行驶、带泥上路、违法倾倒等重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打击。一是开展法规宣传,组织违法单位责任人和驾驶人员到单位学习,由专人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守法意识,明确管理要求。二是针对不规范施工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行为,立即下达责令整改和停工通知,避免污染进一步扩大。同时,要求施工方落实渣土污染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进行降尘保洁,立整立改,确保道路污染及时有效处理。三是开展交流学习,大队执法队员多次与浮山办事处执法中心交流一般程序卷宗学习;四是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联合交警扣押违规运输车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立案查处,给予从严打击,今年来,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35次,共立案查处渣土运输违规案件19起,罚款53400元,扣押违规车辆21台次,督促清洗污染路面37730平方米。

七是持续推进城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在前端分类投放环节,促进两网融合。2022年上半年,由市政府牵头召开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商务部门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供销社等部门正着手研究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拟引进有资质的专业化公司在咸宁市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再利用及各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市城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售、绿色环保、规范管理的原则,推进以“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网络综合配套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当前重点抓好回收站点的合理布局与规范管理,按照城区每1000户-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的布点要求,设立不超过100个回收站点,结合垃圾分类“好嘞社区”经验模式,做好“两网融合”工作。目前,市城区物业公司、单位、居民分拣出的可回收物送往市城区129多个废品收购站(点)集中处置,市城区各类可回收物达83吨。对29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及部分街道垃圾分类升级改造点分类亭的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方式,由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收运处置。

(二)在末端分类处置环节,完善设施体系。市城区生活垃圾完成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其他垃圾由咸宁城服公司用挂桶车收运到市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2022年该厂日均收运处理咸安区、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500吨左右。2020年11月1日,我市建成城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安排5条收运专线、7台专用车辆,对城区575家企事业单位、食堂、大中型酒店的餐厨垃圾和29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温泉集贸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处理,日均收集餐厨垃圾40余吨.为落实5月27日全市餐厨垃圾处置推进会精神,在咸宁高新区已建成5个餐厨垃圾就地处理站和嘉鱼县已建成1个餐厨垃圾就地处理站的基础上,将在全市各县市区人流相对集中、餐厨垃圾产生量大的地方,拟建57座餐厨垃圾就地处理站、投入设备74台套。

(三)在拓展分类广度环节,推进城区全覆盖。督促指导咸安区开展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市城区749个未分类小区1380个垃圾分类亭的具体选址工作已完成,协调咸安区以永安办事处双龙社区、温泉办事处南昌路社区为试点,进行小区垃圾分类亭的建设工作。至6月中旬,咸安区在市城区已完成桂泉小区、和谐小区、广电小区、天一舍小区、国贸小区、名仕学府、城鑫花园、尚城国际等102个垃圾分类投放点(站)升级改造工作,建设垃圾分类亭10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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