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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城管执法委关于 市容市貌“路长责任网格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索引号 : 421226526/2021-23045 文       号 : 咸城管发〔2021〕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关于印发《市城管执法委关于 市容市貌“路长责任网格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2 11:15:07


咸安区城管执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市容市貌路长责任网格制实施方案》已经委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与市容环卫科联系。电话:8257078

特此通知。

附件:《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市容市貌路长责任网格制实施方案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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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委关于

市容市貌路长责任网格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治理工作,提升城市容貌管理工作水平,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创文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我市中心城区实行“路长责任网格制”(以下简称“路长制”)城市治理工作模式,以推动城市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更精更细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总要求,以“六大”活动为总目标,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实际需要,强化服务意识,广泛发动群众,落实长效措施,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一人一片、一天一事、一鼓作气、一以贯之”总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夯实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实行“一路一长”措施,全面落实“路长制”,达到“走遍咸宁城、访遍咸宁人”目的。从指导思想上实现制度化,通过完善制度,达到工作模式科学固定;从具体操作上实现规范化,通过落实各项工作程序、环节、标准,达到道路管理规范有序;从工作措施上实现标准化,通过督导检查,达到问题及时发现解决;从机制保障上实现长效化,通过“路长制”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良好效果;从目标落实上实现精细化,通过不断夯实城市容貌环境治理,使容貌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实现五级网格管理化工作体制,建立完善管理、作业、执法、责任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和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城市治理全覆盖、无缝隙、无盲区。到2023年底,实现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水平。

三、路长设置及职责

(一)路长设置

市中心城区共设一级路长7名,二级路长14名,三级路长24名,四级路长46

一级路长为市城管执法委领导班子,担任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路长;

二级路长市容大队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自辖区主要街道、商业繁华集中区域、重点路段的路长;

三级路长为市容大队中队负责人,担任城区次干道路及辖区街巷道路的路长;

四级路长为市容大队执法队员,担任本辖区背街小巷及其他路段的路长;

(二)路长职责

1.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路长负责制,路长对责任路段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管理员在路长指导下开展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环卫、市政、园林工作负总责。

2.一级路长每月对责任路段徒步巡查不少于一次;二级路长每周对责任路段巡查不少于3次;三、四级路长每天对责任路段徒步巡查不少于1次,管理员每日现场巡查,及时办结投诉、转交的专业事务。

3.各级路长要建立现场巡查工作日志,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属责任范围内的,第一时间自行解决,做问题的“终结者”。属委系统的督导管理员负责整改,属其他单位的,上报市城管指挥中心派遣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所有问题以图片形式列出清单。

4.路长责任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大队、委机关协调解决。对责任路段的管理实行严管重罚,做到“零容忍”。在徒步巡查中,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该处罚的必须处罚,不能以简单的劝导整改或帮忙整改代替行政处罚。所有行政处罚的案件,以中队为单位组织实施,严格依法行政。

四、工作内容

各级路长对责任路段的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实施全面综合管理,具体内容为“五查”:

一查环境卫生。包括道路清扫保洁、人行道地砖清洗及道路洒水,果皮箱、垃圾桶(箱)及垃圾转运站保洁、公共绿地绿化带保洁,公共厕所管理;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车容不洁、道路遗撒,未采取密封、覆盖等措施;施工场地周边环境不整洁等。

二查市容秩序。包括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商业经营活动中噪音、流动摊贩、活禽宰杀、非法兜售淫秽物品、小餐饮业未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流浪乞讨人员;建筑工地渣土外运;店招规范设置,车辆停放秩序,沿街乱贴乱挂、乱堆乱放,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保洁情况;餐饮业油烟污染;露天焚烧(烧烤作业)等。

三查市政设施。包括道路、人行道路面质量,道路及绿化带内路灯、桥梁栏杆、公交站牌、候车亭、雨水蓖、通信箱、井盖等各类市政设施完好情况等。

四查园林绿化。包括道路、公园、游园、人行道、花坛绿化缺株、黄土裸露、植物病虫害或枯死、有积存垃圾,绿化设施损坏等。

五查门前“四包”的落实。主要是沿街商户、单位门前卫生、秩序自我管理情况;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取高噪音方式招揽顾客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城市治理工作意识,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把“路长制”这一工作模式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要树立“大城管”的思想,做到见事管事、主动揽活,做问题的“终结者”。

(二)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推出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性、有参与性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城市容貌环境“路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举措、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做到报刊上有文字、广播电视上有声音、有图像,形成强大宣传攻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掀起全民参与城市治理工作的热潮。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级路长要对分包的道路严格执行巡查时间,每次巡查要做好巡查记录。市城管指挥中心要加强对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以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门前“四包”落实以及巡查台账为主要考核指标,实现百分制量化考核,每月至少考核一次、通报一次。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路长要切实履行“路长负总责”工作思路,主动作为、大胆作为,力争在各类、各种迎检考核工作中不扣分、不通报。每发现一个问题按职责分工相应对路长或管理员扣1分。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每扣1分扣除目标责任制奖励工资的5%,年终兑现,且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咸宁市路长责任网格制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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