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421226526/2020-19926 文       号 : 咸城管发〔2020〕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名       称: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3-25 17:25
咸城管发〔2020〕3号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为民管城”理念,强化“家园”意识,苦练“绣花”功夫,把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维护、园林绿化和综合执法等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
(一)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中央和省委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厘清城市管理执法边界。健全城市管理工作法规标准,积极推进《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制定一部符合咸宁市实际的的城市管理立法,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全覆盖。继续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细则》、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构建“大城管”格局,运用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
(二)全面提升市容管理精细化水平
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活动为抓手,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 薄弱地带“大整治”、 绿化美化“大提标”、 文明施工“大提升”,组织问题排查,清单式、节点式推进城市管理问题破解,集中力量破解建筑扬尘、车辆违停、绿地裸土、城市“家具”破损、违规广告、垃圾死角等种种“城市病”, 实施人行道净化、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标识等专项整治,对占道经营、渣土漏撒等城市顽疾进行强力执法攻坚,打一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突击战、攻坚战。
认真落实《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建立联动查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压实相关部门违法建设处置责任,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的要严厉追责。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与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疑似图斑、数字城管平台监测等多种手段,快速发现和制止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提出督察建议。
加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美化主次道景观,集中开展清理建筑物天际线专项整治行动,优化美化第五立面,打造视觉清朗的城市天际线。完善“美好示范路”创建标准,继续开展省级和市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将特色地域文化融入城市建设之中,打造精品街区和标志性建筑,讲好“咸宁故事”。
坚持应急远谋、标本兼治。克服市容管理“天天归零”的难点,驰而不息落实错时延时上下班机制、“日督、周播、月评”工作机制、“首问负责、见事管事”机制,促进市容管理的常态化。全面落实《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市容管理执法行为。进一步厘清市区两级和市直相关部门责权,细化管理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三)深入推进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
按照市委市政府“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部署,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加快补齐末端处理设施短板,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清除垃圾污染源。认真落实《咸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宣传。督促和巩固市区公共机构与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全覆盖,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市场化PPP项目。监督市场化公司进驻29个小区,服务户数不低于3.8万户,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无害化处理率100%,全面建成浮山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逐步建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体系。合理选址建设垃圾中转站,并对现有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增配湿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及泊位;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加快建成1座日处理规模100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完善餐厨垃圾收集和清运体系;积极协调推进咸宁崇阳静脉产业园建设,实现年底运行;强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用好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适当增设建筑垃圾初分类场,引导建工单位源头减少建筑垃圾,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对路边倾倒建筑垃圾的打击力度。
(四)全面加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
持续完善对市场化公司的考核管理标准,深入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违停车辆拖移市场化、市政维修市场化、园林管养市场化、垃圾分类市场化等改革举措,巩固和扩大市场化改革成果,持续提升城管公共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四位一体”清扫保洁标准,全面加强对市场化公司的监督考核,持续提升保洁品质。推进“城市双修”,完善“即破即修”机制,制定和落实城市道路破损维护标准、文明施工标准、沿街房屋立面刷新标准等,重拳治理乱挖行为,从严落实城市道路挖掘恢复标准。
全面发挥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智慧大脑”和考核管理 “指挥棒”作用。完善检查考评机制,采取暗访明查等方式开展全市城管工作检查考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贴合实际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加速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入城市治理,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推动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与国家和省级平台的联网。加强对城市“家具”细部管理,实行井盖数字化管理,落实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让“盖子、箱子、牌子、杆子、篦子”都“有法可依”。加强对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部门案件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功夫,用绣花功夫管理城市,开发“全民城管”APP,开通城管微信公众号,动员全民参与城市管理,通过“指尖上的城管”推动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五)全面提升公园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水平
贯彻落实《咸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任务要求,围绕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的目标,因地制宜实施公园绿地、道路绿地、滨河绿地、小区绿地和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深入实施《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建立街头小游园、社区公园、城市综合性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风景区等五个层次的公园绿地,实施“百园工程”“彩化工程”“赏花工程”“香化工程” “门户景观工程”。大力推行园林养护责任包干机制和市场化养护机制,制定和完善除草、打药、施肥、修剪、洗苗等各环节的养护标准,严格按标准检查考核,实现绿化管理“大提标”。
(六)全面完成城镇“厕所革命”三年任务
认真落实《咸宁市城镇“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四个一批”(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出台一个办法(城镇公厕管理办法),建设一批“示范公厕”,完善一个平台(“全国城市公厕云平台湖北子系统”),全面完成三年总任务。全面推进公厕标准化管理,对公厕管理情况经常开展检查考核、通报督办;引导社会厕所免费对外开放,完善公厕“APP”信息共享平台,切实解决市民、游客“如厕难”的问题。
(七)持续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
落实住建部城管监督局南京、南昌会议精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围绕“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主题,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改进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督促社区用好《小区城市管理违法案件移转单》,及时受理社区上报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信箱、电话、微信等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主媒体阵地,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讲好“城管故事”,弘扬“人民城管为人民”精神,组织开展“新时代最美城管人”评选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