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 421226526/2019-1128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名       称: 市城管执法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2-09
2019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力规范行政行为,全心优化部门形象,“法治城管”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城管建设工作;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城市管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按照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制定并印发《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培训,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机关推行“大科室制”,党建、人事、工、青、妇综合职能大整合,设办公室、法规(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园林科、计划工程科和人事科等6个业务科室,工作机制完善。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项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将道路挖掘、户外广告、建筑渣土处置、临时占道、损绿毁绿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全部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强化中心窗口与委属各单位的联动联办,落实“一门受理、一站办理、一网联办、一套体系”的运作机制。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和调整城管执法权责清单,将相关信息录入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主动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公开力度。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推进服务市场化,持续巩固环卫作业市场化、“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违停车辆拖移市场化、市政维修市场化4项成熟做法,同时分步推进园林管养市场化改革和垃圾分类市场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三)逐步完善制度体系
积极参与地方性立法,及时填报立法项目建议书,申报地方性立法项目,我委申报的《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被列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起草工作已完成了前期考察调研工作,草案初稿预计12月底可以完成。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咸宁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咸宁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宁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向社会公布,组织召开了《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时,积极邀请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专家对决策进行论证,对风险性进行评估;必要时邀请我委聘请的法律顾问列席集体讨论会议,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未经集体会议讨论的,不得作出决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截止11月份已申请律师审查工作事项18件,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组织集体讨论14件,强化决策规范性建设。
(五)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才用执法手段解决。积极创新,在委属单位推行“1+1+3”管理执法模式,理顺城管内部管理体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咸宁市城市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最少召开1次城市管理联席会议,解决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将权责清单信息录入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提升公信力。认真开展2019年执法换证工作,全面推行亮证执法。规范事中公开,录制规范执法小视频,从严落实《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年”,规范执法。加强事后公开,优化公示载体形式,将行政执法文书在门户网站公开。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重点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文书,以文字记录的方式对执法案卷进行全过程留痕。配齐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资料存储、查阅、调取、归档等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全面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细化流程指引,制定《店招管理流程》、《违停告知书张贴流程》、《运用渣土运输管理子系统进行行政处罚流程》、《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管理处罚工作流程》、《餐厨废弃物管理处罚流程》,明确全过程记录重点。健全法制审核队伍,将外聘法律顾问纳入法制审核队伍,形成“1+1”模式的法制审核力量,1-11月已审查一般程序案件54件。
(六)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自觉接受、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回复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所反映的问题。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制度,通过阳光信访平台、网络问政平台、云上咸宁民声平台、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及其他网络平台,接收群众投诉举报,根据举报信息依法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所有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凡发生过错和安全事故的,根据其在执法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责情况,分别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经集体决定的行政案件出现过错,由参加研究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其它人员负次要责任。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普法力度,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耐心劝导,主动释法,向违法行为人阐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市第三届法治动漫微电影网络评选等活动,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趣味性。贯彻落实部门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法宣在线平台无纸化学法考法。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学习《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
(八)注重执法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培训制度,全年分两批次对全委干部职工、各县市区城管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组织轮训。今年3月,组织全委120名执法一线队员全封闭军事训练,全年分三阶段开展声势浩大的“执法规范年”活动。通过学法律法规、学群众工作方法、作风纪律和廉政教育党课、组织封闭训练等形式,对队伍进行了轮训。通过反复轮训,达到以训促学、以学促干、以赛促用的目的,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执法办案培训工作,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制定出台《协管员管理办法》,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提升了整体素质和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城管体制改革完成后,城管部门的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对城管执法队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城管执法队伍力量仍然相对薄弱,存在着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法律的适用、文书的制作、证据的搜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2020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2020年,我委将继续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着力建设法治城管。
(一)做好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城管形象
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坚持逢进必考和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通过统一考试,选拔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尤其是法律方面的人才进入行政执法队伍,打造一支高素质城管队伍。二是抓好人员培训。健全单位年度法治学习制度,确保培训工作规范化。在加强综合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重视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培训内容的广泛化,不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结果的实效性。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做好城市管理长期攻坚战的心理准备,始终坚持素质城管“七二一”的工作法则。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在面对暴力抗法的情形时,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保持冷静、沉着应对,有理有据有节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二)推进执法改革,建立优质执法队伍
一是认真完成城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明确城市管理的职责边界和执法范围,研究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保障管理执法权的顺利实施。二是规范队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基数多、职数少的问题,确保职业发展机会平等。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惩执法腐败。
(三)完善依法行政,提高队员服务意识
牢固树立“把城市当家建、把城市当家管”的理念,一是创新管理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数字城管平台强化监督管理,提档升级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实现城管执法监督智能化、信息化。全面铺开微城管模式,将“微汇报”“微执法”“微督查”纳入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远程覆盖,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突出宣传引导。要以宣传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要围绕干事创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城管队伍,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讲好城管故事,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城管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群众工作。提升对群众工作的认识,努力学习同群众沟通的艺术,认真分析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保持同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