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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421226526/2018-00084 文       号 : 咸城管发 〔2018〕7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名       称: 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08 15:16

 

关于分解落实《务实重行,担当勇为,奋力开启城管执法工作新征程》确定的201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2018年市城管执法系统履职尽责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会议部署,现将黄小洪同志的工作报告《务实重行、担当勇为,奋力开启城管执法工作新征程》中确定的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提高站位抓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坚决贯彻落实委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与委党组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合拍。要将会议部署重点工作纳入本单位、科室年度目标任务,逐条对照,细化目标,强化措施。

二是要敢于担当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加强与相关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团结协作,遇到问题不推诿扯皮,碰到困难要合力攻坚,齐心协力保证落实到位。

三是要强化考核抓落实。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要坚持月督办、季通报工作机制,对各单位贯彻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办,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务实重行,担当勇为,奋力开启城管执法工作新征程》确定的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2018312

 

《务实重行,担当勇为,奋力开启城管执法工作新征程》确定的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018年,城管执法工作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住建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马真精神,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认真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维护、园林绿化和综合执法等各项工作,培育“城管工匠”,练好“绣花”功夫,努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

一、全面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1、做优指挥中心。发挥平台功能,持续指导和督办县(市、区)数字城管建设,积极促成县(市、区)数字城管平台与市级数字指挥平台对接,使平台覆盖全城区、链接全市。(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尽快建成渣土监控子系统,积极对接环卫数字云平台,再造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实现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环卫局

优化奖励办法,完善发现机制。鼓励市民和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运用城管APP和微信上报案件,提高市政挖掘和违法建设等事项发现举报奖励标准,拓展案件上报来源(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2、做强执法队伍。按照“三定”方案迅速成立副县级综合执法支队,匡定职责权限,划转执法职能,真正实现“一支队伍执法”。[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流转办法》,细化流程,指导做好案件的承接和分办。(责任单位:法规科,委属各单位)

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的全过程,统一文书格式,规范办案流程,开展案卷审查,加强司法衔接,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创新“律师驻队”工作模式,聘请专业律师常驻执法支队,提供法制培训、普法宣传、监督和规范执法等法律服务。责任单位:法规科,综合执法一、二、三、四大队、停车服务中心、站前广场办)

3、做专管理队伍。市容、环卫、市政、园林等管理队伍要着眼职能调整后的新特点,转换角色,深入研究各自的工作,善于解剖麻雀,研究工作规律,熟悉工作流程,在实践中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管理一科、管理二科、委属各单位)

二、全面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4、理念指引,攻克“难点”。一是要克服思想懈怠、麻痹情绪,防止产生歇脚松懈的自我满足心理,坚持落实错时、延时上下班机制,驰而不息地推进市容管理“两个全覆盖” ,践行“街道卫士”理念。(责任单位:管理一科、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停车服务中心、站前广场办)

二是要攻克市容整治重点地段“难点”, 紧盯人流密集区域,下重拳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建筑工地、背街小巷和社区等热点难点地带的市容环境,驰而不息落实“日督、周播、月评”工作机制,践行“把城市当家建、把城市当家管”的理念。(责任单位:管理一科、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停车服务中心、站前广场办)

5、细节创新,打造“亮点”。 要着眼城市管理微创新,打造一批整治亮点,撬动城市大文明。要根据省厅要求,制定“示范道路”、“示范社区”、“示范街巷”、“示范工地”、“示范农贸市场”等“五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部门联动,细化工作措施,以创促建、以创促管、以创提质、以创争优。(责任单位:管理一科、管理二科、委属各单位)

按照“严控增量、严管存量、严治重点街道”的思路,研究制定空间秩序管理规定,加强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空中管线治理,规范公交站台和各类牌匾等“城市家具”设置和管理,在规划管理中融入地方文化因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道路”,打造亮丽的视觉环境。(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政管理处)

要运用渣土子系统创新渣土扬尘监管方式,抓好渣土运输车辆源头管理,完善渣土“限时限段”运输措施,督促运输车辆用好GPS定位系统和软棚覆盖系统,强化净车出场措施,与环卫工作实现无缝对接,杜绝污染路面,减少扬尘,创建“示范工地”,净化城市的空气质量。(责任单位:管理一科、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环卫局)

要借力背街小巷建设的机会联合咸安区政府大力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着力将市容秩序管理和环卫清扫保洁全面向背街小巷、向老旧小区延伸,打造民生“暖心工程”,力争完成8-10个“示范街巷(老旧小区)”创建目标。(责任单位: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综合执法一、二、三、四大队、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市环卫局)

要赶趁华信大市场投入运行的契机,配合商务局,内外结合,创建“示范农贸市场”。(责任单位: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综合执法一大队、市环卫局、市政管理处)

6、重拳整治,治理“顽点”。 一是重拳治“违建”。加大对咸安区控违工作的指导督办力度,修改完善《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联合市纪委出台《咸宁市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压实相关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党员干部违法建设处置责任。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建立举报违建重奖机制。(责任单位:法规科、综合执法三大队、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

二是重拳治“违停”。要理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与交警部门沟通和协作,出台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单位,提供查询平台,公布查询电话。加强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泊位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应规尽规。加大城区小微停车场的建设,积极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提高停车泊位施划质量,做到应划尽划。加强对道路车辆停放的管理,依法强化对违章停车的巡查管理、强制拖离力度,做到应处尽处。(责任单位:管理一科、停车服务中心、市政管理处)

三是重拳治“违挖”。严格管理措施,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审批管理、现场管理和验收移交管理,把文明施工、工期恢复质量作为监管重点,将行政处罚与现场监管有机结合,确保挖掘现场恢复质量过硬。(责任单位:管理二科、行政审批科、市政管理处)

三、全面优化市政维护工程质量,在“精”字上下功夫。

7、“精益求精”提高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维护计划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咸宁市市政维护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市政维护工作,强化现场监管。要将“马路办公”模式常态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市政设施“即破即修”机制。要严格落实《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安排专业人员审核全套移交资料,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要认真落实审批后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督办,坚持精益求精,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管理二科、市政管理处 )

8、“精雕细刻”培养“能工巧匠”。要通过评比考核,培养一支精通业务的项目经理队伍。对不符合要求、不接受监管的项目经理,要列入“黑名单”,建立淘汰制。要组织开展一线工人“大比武”,发现、培养和锻炼一批“能工巧匠”。(责任单位:管理一科、管理二科、市政管理处、市园林局、市环卫局)

9、“精准施策”推进专项整治。结合“城市双修”和市政短板,精准发力实施四项整治。一是破损路面专项整治,做好全城路面修复、人行道改造升级以及地下管网改造,打造路面大修精品工程。二是破旧房屋立面整治。对全城主干道和商业街区沿线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旧房屋进行刷新修护,打造特色街景,提升城市品质。三是井盖跳响专项整治。要精心摸排,对市区井盖开展拉网式排查。要精细管理,把好井盖质量关、施工质量关。四是城市亮化工程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包含充电桩、无线网络等技术的多功能路灯杆建设,拓展照明设施的复合功能。今年要全面完成香城大道约4.6千米光源节能改造,完成264盏路灯安装。(责任单位:管理二科、市政管理处、路灯局)

四、全面提升环卫保洁品质,在“质”字上求跃升。

10、优化作业方式。巩固“冲洗、吸尘、洒水、捡拾”四位一体作业模式,提高机械化作业率。优化洒水方式,科学划定洒水时间,建立晴天、雨天、冬季、夏季不同频率洒水作业的“咸宁模式”。优化垃圾清运方式,加快建成肖桥垃圾压缩中转站,改造升级永安城区4座垃圾压缩中转站;探索餐厨废弃物密闭清运;督促单位小区、物业社区垃圾及时清运。(责任单位:管理一科、市环卫局)
    11
、完善考核方式。要完善项目公司考核办法,借助数字环卫云平台,建立天天考、日夜考、随机考机制,实现环卫清扫保洁时段和范围的全覆盖。要全面落实《市直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方案》,成立环境卫生监督考核专班,加强对市直单位及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力度。(责任单位:管理一科、市环卫局)
    12
、补齐设施短板。研究出台《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咸宁市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积极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投产。要积极总结去年浮山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的经验,修改完善《咸宁市城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市三年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市场化公司的采购工作。(责任单位:管理一科、市环卫局)
    13
、推进公厕革命。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通知要求,推进全市城镇“厕所革命”工作。要对全市现有厕所数量、布点、环境、管理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要按照住建部《城市公厕设计标准》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科学规划城市公厕,做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要采取新建、改建和引导存量厕所开放等多种方式,确保公厕数量和质量达标。要完善公厕管理长效化机制,落实《咸宁市城区公厕管理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考核及考核结果的运用。(责任单位:管理一科、市环卫局) 

五、全面完善城市景观功能,在“绿”字上做文章。

14、以“满城皆绿”为目标,“制度化”抓行业监管。要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行政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咸宁中心城区公园绿地体系规划》;要加强园林项目建设跟踪监督,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确保工程项目按时高水准完成;要全面加强园林监察执法,加大对城区损绿、毁绿事件的查处力度,形成全民爱绿护绿的新风尚。(责任单位:管理二科、市园林局)

15、以“专业护绿”为根本,“市场化”抓绿化管养。健全《咸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城区公共绿地检查考核办法》、《咸宁市城区园林设施维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细化网格化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公共绿地管养水平。探索作业外包的局部市场化,将园林养护作业中的病虫害防治、植物造型修剪、绿地保洁等专业环节,整体外包,严格考核。对新移交的城区绿地,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实现公司托管运营。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平台,为社会各界开展公益活动提供服务。(责任单位:管理二科、市园林局)

16、以“项目添绿”为依托,“经常化”抓绿化指标。要以更高标准、更新创意安排好中心城区、重要交通节点及出入口的摆花扎景工作,扮靓香城泉都,营造节日氛围。要继续推进“五彩咸宁”建设,在城市主干道栽植特色花卉和乔灌木,改造林相、季相,在新建道路和公园建设中坚持按照“一路一色、一园一景”的要求添加色彩,提升城市绿化品位。要大力加强园林代建项目建设,严格规范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工程优质高效。要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平方米,各项绿化指标随城市建设发展同步提高,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管理二科、市园林局)

六、从严治党,锐意进取,以新要求展现新形象

17、不忘初心,建强堡垒夯责任。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牢记“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初心和使命。要按照十九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城管执法事业的全过程、各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建强基层党组织,夯实委属各单位党建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考核,按照“庄严化、仪式化、具体化”的要求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创建和评比“红旗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活动[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18、坚定信心,开展活动提能力。一是开展“大整训”活动,以城管执法政策法规学习为基础,以规范着装、文明执法为抓手,以活学活用“721”工作法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常态化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轮训、整训,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二是开展“大讲堂”活动,注重城管文化建设,创作一批通俗易懂、脍炙人口的文化作品;持续开展“我为城管做什么”主题大讨论、“基层执法感悟”经验交流、我为城管献一策等活动,提振信心,坚定信念。[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三是开展“大走访”活动,继续开展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强化“一片丹心”,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聚焦“一线工作”,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保持“一潭活水”,不断总结经验、强化宣传,抓出成效、抓出品牌。(责任单位: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四是开展“大义工”活动,带头开展“香城义工·清洁家园”志愿者服务,激发社会各方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格局。[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五是开展“大宣传”活动,综合运用传统纸媒和新媒体等多种平台,积极向各类媒体报道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经验、新成果,加强城管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知和分享城管事业成果,参与和支持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19、秉持公心,强化考核优绩效。要修改完善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使每月的绩效考核更加真实科学的反映各单位履职情况。(责任单位:人事科、指挥中心,委属各单位)要优化对市场化公司的考核办法,以更加科学的标准、更加频繁的监督促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责任单位:管理一科、管理二科、市环卫局、市园林局、停车服务中心)要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各部门和单位的考核,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运行。(责任单位:人事科、管理一科、指挥中心,市直相关单位)健全对县(市、区)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奖惩机制,促进全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同步提质增效(责任单位:人事科、指挥中心,市、区)城管执法局

20、围绕中心,善抓统筹促发展。要全面完成城管执法系统法治咸宁建设(责任单位:法规科、委属各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和精准扶贫[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责任单位:办公室、委属各单位)等工作目标,坚持职能工作和各项共性工作齐头并进、相互促进。

21、坚守本心,廉洁自律转作风。要把好“航向标”,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学会在党的严格监督下、在群众的聚光灯下学习和工作。要种好“责任田”,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实制度,强化压力传导,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对分管范围内二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筑牢“防火墙”,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健全并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报账审签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让教育入脑入心,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七条要求,坚持廉洁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构建清廉和谐城管提供可靠的纪律保证。[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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